1.沛縣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的沛縣智慧中心規劃設計項目,已被批準,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國有,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工程設計投標。
2.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3.1工程地點:沛縣沛公路南側、正陽路西側
3.2工程規模:總用地規模約45畝。
3.3招標范圍:方案設計、初步設計。
3.4設計周期:20日歷天。
3.5質量標準:合格
4.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
5.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5.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①具備獨立法人資格,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5.2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5.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5.3.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3.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5.3.4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5.3.5投標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5.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5.3.5.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3.5.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3.5.4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5.3.5.5投標人近3年內【自2015年7月23日(含)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5.3.6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3.7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5.4投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資格審查前,必須到企業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檢察院或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網站地址為:http://218.94.117.252:12301/),開具本單位有效期內無行賄犯罪證明(資格審查日期須在證明有效期內)。
5.5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自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6.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
6.2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電匯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6.3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叁萬元整。
開戶行:中國銀行沛縣支行營業部開戶賬號:509266194128
開戶名: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6.4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6.5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6.6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6.7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設計合同備案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7.獲取招標文件方法:
7.1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8年7月25日9時00分至2018年7月31日17時00分。
7.2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上發售,請投標申請人在2018年7月31日17時00分前內登陸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2018年8月5日17時前向招標人提出。
7.3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8年8月15日09時30分。
8.資格審查辦法:本工程資格審查辦法采用合格制。
9.評標辦法:評定分離法(定性+定量)
定標辦法:直接票決定標法
10.其他
10.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0.2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招標人名稱:沛縣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人地址:沛縣漢邦路5號
聯系人:時騰電話:18052200880
12.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沛縣漢邦路5號聯系人:陳坤電話:0516-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