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E3205840327000181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震澤新城濕地生態公園-市政工程施工監理已由蘇州市吳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吳發改行審發[2017]103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蘇州市吳江片區新型城鎮化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吳江市建設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吳江區震澤鎮北麻漾西南沿岸
2.2工程規模:
2.3招標范圍:道路排水及景觀照明等施工監理
2.4監理服務期:2017年9月10日至2018年3月8日,共180日歷天
2.5監理合同估算價:工程估價1900萬元,監理費約44萬元
2.6標段劃分:1
2.7其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含給排水工程資質)資質;
3.5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江蘇省監理工程師;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本工程總監不允許兼職;
3.8其它要求:(1)投標申請人2016年度吳江區中介機構信用等級:B級及以上(注:未參加2016年度吳江區中介機構信用等級考評的,視作B級)。
(2)拒絕吳江區上一年度信用考核被評為C級的企業參加投標(見吳住建城【2017】40號)。
3.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評標辦法
吳住建規[2012]2號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評分細則。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時間:2017年8月14日17:00時前。
5.2獲取方式:請投標申請人使用企業CA鎖登錄“吳江區建設工程會員網上交易系統(公共資源)”自行下載。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9時30分,投標文件的遞交是指使用“建設工程會員網上交易(公共資源)系統”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上傳,采用電子光盤遞交標書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地點為蘇州市吳江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蘇州市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開標室)。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受。
7.聯系方式
招標人:蘇州市吳江片區新型城鎮化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吳江區震澤鎮
郵編:215200
聯系人:沈杰
電話:63774498
招標代理機構:吳江市建設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址:吳江區高新路501號凱悅大廈5樓
郵編:215200
聯系人:張建芳
電話:6340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