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市政園林局建設的泉新路泰山路綠色慢行系統景觀工程已被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批準文號:徐園綜(2017)68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財政撥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標。
2.南京蘇寧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3.1工程地點:徐州市泉新路泰山路
3.2工程規模:單項合同估算價約 1260萬元。
3.3招標范圍:包含綠化栽植、硬質景觀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內容。
3.4要求工期:60日歷天。
3.5質量標準:合格。
4.標段劃分:本招標工程共分壹個標段
5.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5.1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
5.2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5.2.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且經營范圍內須包括綠化(或園林)施工;
5.2.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2.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5.2.4項目負責人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2.5項目負責人(擬選派注冊建造師)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5.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5.2.5.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過90天),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
5.2.5.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5.2.6投標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2.6.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5.2.6.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5.2.6.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5.2.6.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2.6.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2.6.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5.2.6.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2.6.8投標人自2014年11月1日(含)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5.2.7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3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自2014年11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單項工程造價大于或等于900萬元的綠化工程,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直接發包項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類似工程業績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的業績為準】。
5.4投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資格審查前,必須到企業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檢察院或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網站地址為:http://218.94.117.252:12301/),開具本單位有效期內無行賄犯罪證明(資格審查日期須在證明有效期內)。
5.5投標申請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檔案》。
5.6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申請人及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6.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或銀行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開出)。
6.2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電匯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6.3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有效期應在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內。投標申請人在辦理投標保函時,應向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繳納賬戶開戶行發起保函查詢通知,查詢通知中應注明保函編號、保函金額、受益人及申請人。
6.4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貳拾萬元。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區支行
賬戶號:461169937155
開戶名:徐州市工程造價管理處
6.5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6.6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6.7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6.8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在進行完施工合同備案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投標保證金利息計息日: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結束次日起,至中標公示結束之日止.
6.9投標人將銀行保函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開標時遞交銀行保函原件質押在徐州市鏡泊西路建設大廈219房間,開具保函收據。如投標人未中標,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如投標人中標,合同備案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
7.獲取招標文件方法:
7.1本公告發布時間為: 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2017 年 11 月 29 日。
7.2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上發售,請投標申請人在 2017 年 11 月 29 日9時30分前內登陸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 2017 年 11 月 23 日 17 : 00 前通過徐州市會員申報系統(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標人提出。
7.3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7年 11 月 29 日9時30分。
8.資格審查辦法:本工程資格審查辦法執行蘇建規字[2017]1號文件,采用合格制。
9.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
9.1投標報價: 94-96分
9.2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得分: 4-6分
10.其他:
10.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0.2投標申請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配備在投標階段不需明確,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執行。
10.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招標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區西綜合樓
聯系人:馬占元
電話:0516-80802620
12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徐州市新城區吉田商務廣場B棟410室
聯系人:丁曉辰
電話:0516-8390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