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生育習俗

 
樓主   帖子創建時間:  2020-07-03 10:30 回復:0 關注量:1399

  古代中國是一個宗法社會,人們特別重視傳宗接代,即孔子所謂“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因此,生孩子也就成為每個家族的重大事情。古時候在這方面就有許多繁文縟節。據《禮記·內則》記載:先秦時代婦女臨產前要遷入側屋去居住,丈夫每天兩次派人去問候。陣痛發生后,丈夫才親自去問候,但不能直接與妻子見面,必須通過接生婦來傳話。

  新生兒出生,如果是男孩,應在門左掛一張木弓,象征男子的陽剛之氣;如果是女孩,則在門右掛一塊手帕,象征女子的陰柔之德。

  孩子出生三天后,家人才可去抱他(她)。如果是男孩,還要舉行射“天地四方”之禮,預示男孩將以上事天地,下御四方為已任。孩子出生滿三月后,便擇一吉日,為孩子行剪發禮。同時由父親為孩子命名(乳名)。后世新生兒出生前后的禮俗大多脫胎于先秦的禮儀。不過也有許多增刪變化。比如:

  宋代流行產后三天為嬰兒舉行“落臍炙囟”的儀式,稱為“洗三”,其含義是表示新生兒完全脫離了胎兒期,從此正式踏上了人生的旅途。唐代以后民間還有給新生兒做滿月酒的習俗。唐高宗龍朔二年七月,皇子李旭滿月,賜鋪三日。這是關于做滿月酒的最早記載。后來才推廣到民間,唐代詩人張籍就有“幼子始生才滿月,選書知寫未成人”的詩句。在漢代以前我國還沒有過生日的習慣,只有在孩子誕生時以羊酒相賀。如《漢書·高祖紀》載:漢高祖劉邦和盧綰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賀兩家。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江南地區開始出現了作生日的風俗。據《顏氏家訓》記載:最初只是在孩子滿周歲時,為其沐浴、打扮,換上新衣裳。然后在孩子面前放置弓箭、紙筆、飲食、珍寶、玩具等,女孩子面前還加上刀尺針錢。看孩子抓取什么東西,預言他將來的貪廉愚知和興趣愛好。當時稱之為“試兒”或“抓周”。此后,只要雙親健在,每年生日都要設酒慶賀。到后來即使父母亡故,作生日的習俗依然如故。特別是唐代作生日之風漸盛。詩人李郢有《為妻作生日詩》,可見唐人對生日的重視。

  隋唐五代的生育風俗——洗兒·滿月

  這一時期從宮廷到民間,在社會各個階層中廣泛流行三日洗兒的風俗。

  唐玄宗開元十四年(公元726年),皇太子李亨(即唐肅宗)的妻子郭氏生子李豫,三日洗兒時,玄宗親自前來,賜金盆洗浴。新生兒看起來身體“攣弱”,保姆于是換了一個體格健壯的孩子冒充皇孫,沒想到玄宗一眼就看出不是龍孫。于是將真的皇孫抱來,玄宗大喜,“向日視之,曰:‘福過其父。’帝還,盡留內樂宴具,顧力士日:‘可與太子飲。一日見三天子,樂哉!”寵臣王毛仲妻李氏誕育三日洗兒,玄宗命高力士賜以酒食、金帛,并命其子為五品官。

  另一個非常有名的洗兒故事稱,安祿山是楊貴妃的“養兒”。天寶十載(公元751年)正月初一,在安祿山過生日時,玄宗和楊貴妃賞賜了許多禮物,“后三日,召祿山人內,貴妃以繡繃子繃祿山,令內人以彩輿舁之,歡呼動地。玄宗使人問之,報云:‘貴妃與祿山作三日洗兒,洗了又繃祿山,是以歡笑。’玄宗就觀之,大悅,因加賞賜貴妃洗兒金銀錢物,極樂而罷。”王建《宮詞》也有“妃子院中初降誕,內人爭乞洗兒錢”的描寫。所謂“洗兒錢”,應該與婚禮上使用的“撒帳錢”類似,也是一種特制的喜錢。

  白居易慶賀談弘謨外孫洗兒詩稱:“玉芽珠顆小男兒,羅薦蘭湯浴罷時。”又稱:“洞房門上掛桑弧,香水盆中浴鳳雛。還似初生三日魄,嫦娥滿月即成珠。”詩中提到的“蘭湯”、“香湯”,都表明洗兒不是用清水。孫思邈稱“兒生三日,宜用桃根湯浴”,桃根湯是用桃根、李根、梅根各二兩,以水煮20沸,去滓,用以洗浴,能夠“去不祥,令兒終身無瘡疥”。可為了解三日洗兒風俗提供參考。

  這時還流行慶賀“滿月”的風俗。唐高宗顯慶年間(公元歷656—661年),長安城西路側有一店家新婦生一小男,“月滿日,親族慶會,欲殺羊,羊數向屠人跪拜。”大家都不以為意,“遂即殺之,將肉就釜煮。余人貪料理蔥蒜餅食,令產婦抱兒看煮肉。抱兒火前,釜忽然自破,湯沖灰火,直射母子,母子俱亡。”從這則具有強烈的宗教宣傳色彩的故事中可以看到,民間慶祝滿月的規模是相當大的。又有一則故事稱,韋皋過滿月時,家里召集群僧會食,“有—胡僧,貌甚陋,不召而至。韋氏家童咸怒之,以弊席坐于庭中。即食,韋氏命乳母出嬰兒,請群僧祝其壽。”則有條件的人家還會邀集僧人為幼兒祈福。

  南朝江南流行的抓周風俗,這時至少仍在宮廷內流行。如武則天曾將皇孫都召集到大殿上,看他們嬉戲,“取西國所貢玉環釧杯盤,列于前后,縱令爭取,以觀其志。”據說唐高宗幼年時,“將戲弄筆,左右試置紙于前,乃亂畫滿紙,角邊畫處,成草書‘敕’字。”都是顯例。

  據說在衡山還有一種特異的風俗,在幼兒初生頭發時,“為小髻十數。父母為兒女相勝之辭曰:‘蒲萄髻,十穗勝五穗。”西域屈支(今新疆庫車)和佉沙國(今新疆喀什)的風俗更為離奇,“其俗生子以木押頭,欲其匾?也。”使嬰兒的頭顱長成薄而扁平的樣子。

  隋唐五代的生育風俗——求子與胎教

  求子

  在以男權為中心的社會中,求子是生育風俗中的一件大事。唐代著名醫學家孫思邈在他的著作中專門設“求子”名目,對此進行討論。能否得子,首先要看夫妻本命,如果五行相生,“并本命不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必得”,如五行相克,“并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了不可得”。

  能否生子,還與行房日期及時辰有關。“若欲求子者,但待婦人月經絕后一日、三日、五日,擇其王相日及月宿在貴宿日,以生氣時夜半后乃施瀉,有子皆男,必壽而賢明、高爵也。以月經后二日、四日、六日施瀉,有子必女。過六日后勿施瀉,既不得子,亦不成人”。

  這時民間流行女子戴“宜男草”的習俗。李賀詩“二月飲灑采桑津,宜男草生蘭笑人”。這種宜男草,大概是戴在胸前。于鵠詩稱:“秦女窺人不解羞,攀花趁蝶出墻頭。胸前空帶宜男草,嫁得蕭郎愛遠游。”描述的就是這種情形④。

  此外,孫思邈還提供了在婦女有娠之后,“轉女為男”的具體方法。這些方法類似于巫術。如“取弓管弦一枚,絳囊盛,帶婦人左臂。一法以系腰上,滿百日去之。”還有一種方法是,“以斧一柄,于產婦臥床下置之,仍系刃向下,勿令人知。”孫思邈稱,如果不信此法,可以用雞來做試驗,即在雞抱卵時,將斧子如法置于雞窩下,則雞雛“盡為雄也。”斧和弓彎都是主要由男子使用的器具,所以被用于求子。

  在他為求子開具的藥方中,也有強烈的象征意義,如“七子散”的主要成分為牡荊子、五味子、菟絲子、車前子、菥蓂子、附子、蛇床子等七種藥名帶“子”的藥,而在“丹參丸”中,則有“犬卵”和“東門上雄雞頭”。

  胎教

  在前代教育思想的影響下,這時人們對胎教也很重視。在唐代婦女鄭氏撰著的《女孝經》中,曾借曹大家之口,專門論述了胎教的意義和方法:

  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習也。感善則善,感惡則惡,雖在胎養,豈無教乎?古者婦人妊子也,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跛,不合邪味,不履左道,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惡色,耳不聽靡聲,口不出傲言,手不執邪器,夜則誦經書,朝則講禮樂,其生子也,形容端正,才德過人,其胎教如此。

  此外,在孫思邈提出的胎教事類中,還有“欲得觀犀象猛獸、珠玉寶物,欲得見賢人君子、盛德大師”、“彈琴瑟,調心神,和情性,節嗜欲”諸項。

  另外特別應該提到的一件事是,貞觀五年(公元631年),唐太宗頒布了一項救令,規定“文武官妻娩月,并不宿直”。用現代的話說,就是在妻子分娩后的一個月里,文武官員晚上可以不值班。標明了這是對生育后代的重視和對婦女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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