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招聘”作為一種最為廣泛的人才交流方式被應用于社會各行各業中,就連國家公務人員也是采用了“招聘制”,可以說,“招聘制”已經是現代文明社會中不可替代的人才征求方法。那么你又可知道,“招聘”作為一種選拔官吏和征求人才的辦法,在中國由來已久,是歷史最為悠久的制度之一。
整個中國歷史,“招聘”這種制度貫穿始終。人才“招聘制”在我國由來已久,這并不是胡說的,古人史料中常有記載。
最早的聘用人才記錄見于《孟子》,商湯派人五次往返,“以幣聘”伊尹。明代朱健《古今治平略》上也對此作了注釋:“湯聘伊尹,商高宗武丁招聘傅說,任以國政。此征聘之始也。”
《禮記·月令》上則也有記載,周朝于每年三月,“聘名士,禮賢者”,周文王時就靠著招聘的方式找到了不少賢才。
戰國時期,第一次的改革便是從人才引進開始。如燕昭王建造黃金臺求賢,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公元前315年,燕昭王為郭隗筑黃金臺,卑身厚幣招天下英才,這才導致大量人才往燕國匯聚,如魏人樂毅,齊人鄒衍,趙人劇辛,形成“士爭趨燕”的局面。
而關西強國秦國也不甘于后,大量從關東六國征聘人才。南宋洪邁的《容齋隨筆》有“秦用他國人”一節,專門介紹投奔秦國的關東人才,如韓非子、商鞅、呂不韋等,“皆委國而聽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諸人之力也”,這也為秦國的崛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在我國古代歷史中,人才招聘的高潮在漢初,漢高祖十一年發布招聘令,詔曰:
“蓋聞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進…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吾能尊顯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這條詔令簡直與一次全國性的招聘人才動員令無異。漢武帝即位初,也下詔招聘人才,“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書言得失”,應聘者上千人。元封五年,漢武帝又命令各州縣推薦“吏民有茂才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絕遠之國)者”。
到了東漢末年,陳群首創“九品中正制”,這種系統性取才的辦法盡管有著各種缺點,但因為適應了當時社會需要,故而將直接招聘制度給取而代之。隋唐以后,以人為本的“科舉制”更是趨向系統化、合理化,因而直接招聘的制度也就逐漸衰落。
古代人才“招聘制”的特點
毋庸置疑,雖然歷朝歷代都不同程度采用了“招聘”這種辦法,但又是各有特點。大概總結,古代的招聘制度歸納起來有幾個特點:
一是按州縣定名額,與地方官的舉薦連在一起,成為一項較為經常性的制度,這實際上與當時的“舉孝廉”制度有著密切關系,在當時“孝”代表著品德,而有品德的人就能有資格做官。
二是專門招聘技藝精通者。在漢朝以后,招聘制度往往常用在有特殊技能的人身上,如冶金、燒瓷、撰寫史書等,皆是招聘而來。
三是特事特辦而招聘,比如王莽推行古制,在民間招聘了大量儒生來推廣周禮。
四是招聘制中的“優勝劣汰”,顧名思義如果招聘的人不能勝任,是要被辭退的,并不是當了官就能一輩子官,這一點比之清朝要強上許多。“其不足采者輒報聞罷”說的就是這條規矩。
五是各級長官都有招聘人才的權力,各諸侯王都可自行征聘人才。這在各朝表現都有所不同,在漢朝招聘之人皆可為官,而在明朝,地方官員招聘的只能為吏。
總體來說,歷朝歷代都擺脫不了這個框架,都按照這幾個特點來尋覓人才,這是局限于社會現狀所造成的。
“九品中正制”和“科舉制”的興起,系統化取才造成了原始“招聘制”的沒落。
漢末晉始,在九品中正制度大力推廣下,招聘制度逐漸成為其輔助制度。特別在隋朝以后,科舉成為主要選官辦法,招聘制度漸趨衰微。
但還是有不少開明君主運用招聘的方法網羅到不少人才,如三國曹操,唐朝李淵、李世民,明朝朱元璋,元朝忽必烈等。
特別是朱元璋,早在金陵時就從民間招聘到夏煜、孫炎、楊憲等十幾個儒士,為建立明朝基業立下汗馬功勞。有鑒于此,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征天下賢才為守令”,并指示有關部門“以禮聘致賢士”。他先后在在洪武元年、二年、四年、五年、十一年、十二年等年份,朱元璋分別派人到民間招聘人才。
《春明夢余錄》記載,洪武初,“設禮賢館而得劉基、宋濂、章溢、葉琛,呼為四先生。下鎮江而得秦從龍,下金陵而得陳遇,皆人杰也。俱于征聘得之,孰謂晚季乏才”。洪武二年,為修元史,招聘山林隱逸汪克寬等16人共同纂修。明初,招聘成為官吏的重要來源,有歷史記載的大型招聘會有兩次,一次招聘到1900多人,另一次招聘到3700多人。洪武十七年雖然復行科舉,然而每科所取不過百十人,遂“與招聘之士同登并用”。一直到成化以前,招聘還是明朝重要的選拔人才的途徑,與科舉并行。
可以說,招聘制盡管已經趨于沒落,但仍然在封建王朝中起著重要作用,在選拔人才的方面,作為一種輔助方式長期存在著。
在中國歷史上,古代帝王們通過招聘制發現和選拔人才,而使得國家興盛,這并不是偶然的,反而是具有相當合理性的。故而盡管后來實行了科舉制,許多有識之士仍主張對招聘“斷宣亟講也”,或主張招聘與科舉“并行。”原因正基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