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餐”是現代流行的吃飯習俗。這種習慣始于何時?古人一天到底吃幾頓飯?
從史料上來看,秦漢及以前民間一天只吃早、晚兩頓飯,流行“兩餐制”;隋唐時期,“午食”的概念才逐漸形成,一天吃三頓飯成為尋常人家的基本用餐風俗……
秦漢時期民間一天吃兩頓飯,“朝食”為主餐
從史料所記和考古發現來看,在原始時期并無“一日三餐”概念,而是“饑則求食,飽則棄余”。“定時吃飯”是人們飲食文明進步的標志,中國最晚在上古商代時已形成了“定時吃飯”的習俗。
先秦時期,尋常人家都是一天吃兩頓飯,即所謂“兩餐制”。這兩頓飯可以看成是“早飯”和“晚飯”,但古人不這么叫,而是把一天中的第一頓飯叫“朝食”,稱為“饔”;把一天中的第二頓飯亦即最后一頓飯叫“哺食”,稱為“飧”。這也就是朱熹《集注》中所說的“朝曰饔,夕曰飧”。
這兩頓飯一般在什么時間開始吃?如同作息制度一樣,古人就餐時間也是根據太陽的出沒而定的。古人將一天的時辰劃為12個時段,太陽剛出來時,叫“日出”,但古人第一頓飯一般是在接下來一個時段才開始吃。其時已日上三竿,因為大家都在這個時候吃第一頓飯,古人干脆稱此時段為“食時”。
一天中的這“兩餐”哪一頓算主餐?古人稱主餐為“大食”,此外就是“小食”,這在上古商代時已分得很清楚,從殷墟甲骨卜辭中便發現了相關的記載。在“兩餐制”中,朝食是最重要的主餐。現代人說早上要吃好,古人則認為早餐不僅要吃好,更要吃飽。
朝食質量也是最好的,飯都是現做的熟食,古人之所以稱朝食為“饔”就是這個原因。第二頓飯“哺食”則大多比較簡單,往往吃朝食剩下的食物,故稱“飧”。
戰國時期貴族多了夜餐,實行一日“三餐制”
那么,一日“三餐制”出現于何時?其實,在流行“兩餐制”的先秦時期,已有人一天吃三頓飯。《莊子·內篇》有“適莽蒼者,三餐而反,腹猶果然”的說法,意思是去郊外游玩,帶足三頓飯,來回肚子都是飽的。如果當時沒有一天吃三頓飯的現象,莊子是不可能這么寫的。
但當時的“三餐制”并不適用于普通人,有相當社會地位、家庭條件優越的貴族、富人才會一天吃三頓飯。
《戰國策·齊策四》“管燕得罪齊王”條稱:“士三食不得饜,而君鵝鶩有余食。”意思是讀書人一天三頓飯都吃不飽,你的鵝、鴨卻吃不了。這說明當時已存在一天吃三頓飯的現象,同時也印證了普通人家并無“三餐制”。
實際上,此時的一日三餐只是一日兩餐的補充,其中的第三頓飯有點“夜餐”的味道。當時在貴族中間吃夜餐并不新鮮,在《晏子春秋·內篇雜上》中,就有齊景公深夜將宴席搬到晏子家的記載。
從根本上說,“三餐制”是特權階層的飲食制度,最早是周王的專利。周王的日常飲食除了朝食外,就是“燕食”,燕食分別在日中(中午12時)或日夕(下午3時至5時)。如果在中午吃飯,從時間概念上說,與現代的午飯并無區別,但如果從食物的內容和時人重視程度上講,則完全不是一回事。
秦漢時期,普通人或是級別較低官員多為“兩餐制”,但在貴族中間已普遍實行“三餐制”。當年淮南王劉長謀反獲罪,漢文帝劉恒便特批他仍可享受諸侯王的生活待遇,允許一天吃三頓飯,此即《漢書·淮南厲王劉長傳》里所說的“皆日三食,給薪菜鹽炊食器席蓐”,此外每天還供應劉長5斤肉、2斗酒。
隋唐時期“午飯”成為“一日三餐”中的主餐
“一日三餐”的飲食風俗始于魏晉以后,但真正普及則在隋唐時期。其時民間基本一天都吃三頓飯,與現代概念上的“三餐制”幾無區別。其標志是,“中餐”“午飯”這類詞匯開始流行,并大量出現在當時文人的詩文中。中餐即中間那頓飯,賈島《送貞空二上人》詩中便有“中餐”:“林下中餐后,天涯欲去時”;白居易的《詠閑》詩中則有“午飯”:“朝眠因客起,午飯伴僧齋”。
中餐、午飯都是“中飯”的意思,因處于早、晚兩頓飯中間,又在日中時分吃,故名。中餐為“中食”“晝食”,與先秦時期中午時分享用的“燕食”在用餐時間上是相同的,但兩者的重要性不能相提并論。唐時的中餐已成為三餐中的主餐,秦漢及以前,人們一天最重要的一頓飯“朝食”已退居次位。
需要說明的是,“三餐制”在唐時已很普及,但是“兩餐制”并未因此消失,有的地方一天吃三頓飯,有的地方一天吃兩頓飯,到清末,乃至今天都這樣。
古代帝王實行一日“四餐制”
一天吃幾頓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物質條件和社會行為的制約。除了“兩餐制”和“三餐制”,古時還有“一餐制”和“四餐制”“五餐制”。很顯然,一天只吃一頓飯的,當是窮人無奈的選擇,而一天吃四頓飯就不是一般人能享用的了。
“四餐制”在古代屬于“帝王餐”,漢朝時被制度化。中國古代飲食制度帶有明顯的等級色彩和禮儀特征,貴為天子的皇帝飲食安排自然要與眾不同,以“別尊卑”。帝王為什么一天要吃四頓飯?漢班固《白虎通·禮樂》“右論降神之樂”條是這樣解釋的:“王者之所以日四食何?明有四方之物,食四時之功也。”原來,帝王每天吃四頓飯是借“四方”“四時”之數字概念,有迷信色彩。
“四餐制”怎么個吃法?分別在天剛亮的“平旦”時吃一頓,叫“旦食”;中午“日中”時吃第二頓,叫“晝食”;下午晡時再吃一頓,稱為“夕食”;最后一頓在太陽落山以后的“日暮”時進行,稱為“暮食”。
古人認為,這四個時間點分別是“少陽”“太陽”“少陰”“太陰”的起始點,此時就餐最為吉祥、適宜。
“四餐制”在漢代被嚴格執行,即使帝王死后,祭祀時也要“日上四食”。但“四餐制”也并非一成不變,在特殊時候要“減餐”。比如國家遭遇嚴重的天災人禍時,皇帝就得減少飲食量和次數,以此自我懲罰,響應上蒼給人間的警示。
不過,清朝“帝王餐”不是“四餐”而是“兩餐”制,即“早膳”“晚膳”兩頓飯。一天吃兩頓飯是滿族的傳統飲食風俗,入主中原后滿族人將這一食俗也帶進了皇宮。清朝皇家的“兩餐制”與秦漢時的“兩餐制”在時間安排上有較大差別,早膳一般在卯正以后(早晨六七時后),晚膳多在午、未兩個時辰(中午12時至午后14時)。
其實,清朝“帝王餐”是“明二暗四”:在早膳和晚膳這兩頓正餐(大餐)之外,還有“早點”和“晚點”兩道副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