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制是讀者朋友們喜歡閱讀的內容。水煮君認為很有必要給諸位列出一個大綱,讓大家可以隨時查閱,也可以理解為是一份清代地方官制的說明書。
本次發文的重點涵蓋了十八省文官的數量,以及各省文官的分類,主要參照的是嘉慶朝《大清會典》,所以大可不必質疑其權威性,只是難免有羅列流水賬之嫌疑。
將清代各省的官員分為文職和武職,是最原始、最低端的分類方法,事實上,地方官制中,尤其是文官系統的分類可以更加的細化。基本上可以分為民政、河道、漕運、鹽政、學官、土官六個系統。
六個系統除了土官之外都是單獨的,互不統屬,下面就具體來講。
民政官
民政官是主流,我們通常所說的督撫藩臬、道府州縣就屬此類。全國十八省的民政官具體數量如下:
總督8人,即直隸、兩江、閩浙、湖廣、陜甘、四川、兩廣、云貴;
巡撫15人,即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廣東、廣西、云南、貴州。
備注:直隸、四川、甘肅三省例不設巡撫,由總督兼任,故而才有“八督十五撫”之制。
布政使19人,全國只有十八個省,為何布政使有19個呢?這是因為江蘇省設有兩個布政使,即江蘇布政使、江寧布政使,分駐蘇州、江寧。
按察使18人,各省皆設一人。
督撫布按,稱為地方大員,屬于省級干部,總人數為60人。
各省分守道、分巡道共82人(人數較多,具體不羅列);知府182人。中級官員的道府數量總計為264人。
廳同知47人、通判31人(注意,此處的同知、通判為廳的最高長官,非知府佐貳);知州147人;知縣1293人。基層的廳、州、縣官總數為1518人。
備注:以上各督撫布按、道府州縣都是正印官,是各省文官隊伍中的骨干。
各省民政官中,佐貳官、屬官、雜職官的數量很大,具體如下:
按例,督撫布按及道不設佐貳官,僅有府、州、縣三級才設佐貳。全國佐貳官數量為:府同知116人、府通判108人;直隸州州同22人、州判35人;散州州同32人、州判44人;縣丞350人、主簿58人,佐貳官總計765人。
首領官,布政使經歷15人,理問7人,都事2人,照磨7人;按察使經歷14人,知事1人,照磨6人;府經歷167人,知事9人,照磨28人,檢校3人;廳經歷10人,知事6人,照磨21人;州吏目219人,長官司吏目3人、州巡檢40人;縣典史1294人,巡檢908人。屬官總計為2760人。
以上十八省民政官系統中,列入流品之官共計5330人。
河道、漕運、鹽政、學官
這四個系統屬于專職官,崗位配備比較簡單,所以放在一起講解。
河道總督設三人,即東河、南河、北河各設總督一人,其中東河、南河有專職總督,北河例由直隸總督兼任。故,河道總督實為2人。
總督以下,管河道14人、同知30人,通判30人、州同11人、州判17人、經歷1人、縣丞70人、主簿72人、巡檢30人。河道官總計277人。
漕運總督官職設置最簡單也最少,僅有漕運總督1人,糧儲道12人,總計13人。
鹽政系統設監察御史8人、鹽運使5人、鹽法道13人、運同3人、運副1人、運判7人、提舉3人、鹽課大使121人、鹽掣同知3人、批驗大使14人、首領經歷6人、知事3人、巡檢2人,總計189人。
河道、漕運、鹽政三個系統的官員配置總計為479人。
各省管理教育、學校、科舉的官員,是自成一個體系的,不受督撫的節制。最高長官為提督學政,各省額設一人,其中直隸省與順天合為一處,稱順天學政,共計18人。
各省學政排在督撫之后,高于布按二司,其下的府教授189人,州學正210人,縣教諭1111人,府廳州縣訓導1521人。
整個學官系統的官員人數總計為3049人。
土官
土官是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特有的官職,文官最高只能到知府,全國共設土知府4人、土同知3人、土通判1人、土知事2人、土知州30人、土州同4人、土州判3人、土吏目1人、土知縣4人、土縣丞5人、土主簿1人、土典史1人、土巡檢25人。
除了以上各土官之外,還有只記名而不管理具體事務的土官,分別是云南正六品土官2人、從六品土官1人、正八品土官1人、正九品土官1人、從九品土官5人;貴州正六品土官1人、正七品土官1人、正八品土官3人、正九品土官2人、從九品土官2人。
整個土官系統總人數為103人。
各省的雜職官不入流品,但也在吏部的編制之內,包括布政司庫大使19人、鹽運司庫大使5人、鹽法道庫大使3人、鹽茶道庫大使1人、道庫大使10人、關庫大使1人、廳庫大使1人。
又,布政使倉大使1人、道倉大使1人、府倉大使2人、縣倉大使1人;道關大使1人、府宣課大使2人、州縣稅課大使7人、茶引批驗所大使1人;按察司司獄18人、府司獄53人、廳司獄8人;州縣驛丞68人、閘官44人、河泊所官2人。
雜職官總計數字為249人。
至此嘉慶朝全國各省的文官數字也就有結論了,品級內文官數量為8961人,外加雜職249人。
當然,這個數字還是不那么十分準確的,如果加上各州縣的醫學、陰陽學、僧正司、道正司等為入流之雜職,總數應該會突破15000人。
因此文僅是羅列全國各省的文官數量,故對具體的官職沒有作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