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當前中國大陸佛教的時代特征,有一個基本判斷,即正處在蓄勢待發的復興臨界點。所謂蓄勢待發,是指中國社會的急劇變革和日益融入世界文明體系,在社會轉型的變遷過程中,民眾對佛教產生爆發性的宗教需求。但是我們能不能滿足民眾的需求呢?答案是不能。
目前民眾信仰需求傾斜于外來宗教,甚至非制度化宗教的勃興與外道邪教的泛濫,占據了本應屬于佛教的信仰空間。在改革開放的三十年中,中國發展最快的不是佛教,而是基督新教。十多年前的世界宗教圖表,可以看到佛教只占6%,而基督教有33%。我在2002年訪問美國舊金山基督教大使命中心時,看到有一個世界地圖,上面對各宗教的傳播標記不同顏色的小旗,佛教被密密麻麻的基督教旗幟所包圍。當時他們估計基督徒在大陸有六、七千萬人,而佛教徒只有三千六百萬。我問這是怎么算出來的,他們說參照基督徒的標準是受洗禮。衡量佛教徒的標準則是受皈依,至于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的,燒香拜佛現象,雖然有好幾億,被宗教學界視為只是屬于民俗信仰層次而已。
從中國社會的發展現狀來看,在世俗世界與神圣世界兩個領域,存在著相當詭異的東西對流局面。在世俗世界領域,追逐物質利益,呈現由西向東流動的趨勢。在神圣世界領域,尋求神圣意義,呈現由東向西流動的趨勢,從沿海走向內地,走向五明佛學院乃至于耶路撒冷。
這種尋求神圣意義的趨勢,反映著扭轉當今中國大陸佛教的異化現狀及神圣性危機的社會需求。什么是異化?法不歸位。在市場經濟與計劃思想的沖撞下,具體表現為:政商力量對佛教橫加干預及越俎代庖的“越位”,佛教界未能善盡化世導欲功能的“缺位”。很多地方蓋大廟、豎大像的不是和尚,是政府和老板。
由于法不歸位,背離信仰核心,宗教乞靈于經濟利益、政治權威和文化光環……其實我們也應該關心一下佛教的信仰合法性問題。
過去二三十年中,我們爭取佛教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存在的政治合法性,在這一問題尚未徹底解決之時,信仰合法性問題日益突現。我們看基督新教成百倍的增長,而佛教還在原地踏步就知道了,這是合法性日益喪失的后果。從政、商、教、學四者關系來看,這是宗教搭臺經濟唱戲的因果報應鏈。搭臺唱戲的主角是佛教,基督教堂、清真寺不賣門票,賣門票的主要是佛教,所以最大的受害者是佛教。
佛教苦“墻”久矣!前幾年蔣孝嚴對大陸寺院賣票的質疑,可謂旁觀者清。2010年8月,大安法師在廬山東林寺召集佛教界和文化學術界有關人士舉行座談會。我就提到了給寺院設道墻收門票,不僅僅是為了經濟利益,背后依然有著意識形態上對佛教的歧視。所以我說要區分兩堵墻:一堵是應該樹立的,保護佛教純潔性、神圣性的墻;一堵是應該突破限制弘揚佛法的墻,以利益大眾和社會。我在2010年《佛教觀察》第八期卷首語就寫道:
凝重肅穆的墻基,區分出神圣的世界與世俗的世界。佛教通過“結界”,以自然界的山林、流水之地形,或以僧團居住、修行、作法事等宗教活動,為自己劃定特定的區域,以確保戒行無缺失,能夠從事正常的修持活動。“風可以進,雨可以進,國王的士兵決不能進!”十八世紀德國皇帝威廉一世在波茨坦修建行宮,尚且不能侵犯農夫磨坊的產權,今天中國的寺院,豈能成為任人宰割的魚肉!
“任人宰割的魚肉”這個話也不是我講的,1988年中國宗教學會第三屆全國會議時,趙樸初作為顧問講了一段非常感傷的話,他說佛教現在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呼吁學者們要為佛教仗義執言。
在上個世紀80年代,經過政界、宗教界與學術界的撥亂反正,澄清了“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句口號。到90年代初,以宗教可以與社會主義相適應,作為宗教政策的理論依據,以解決宗教存在的政治合法性問題。
佛教出路在走入社會的廣大人群,而不是圈在景區內,異化成佛教專賣店。當圍墻成為某些利益集團攫取高額門票收入的工具,寺墻就成為隔斷寺院與民眾精神聯系的障礙,抑制佛教事業發展的瓶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