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古建筑可以分為兩類,一為公共建筑,諸如宮殿、祠堂、廟宇等,二為民居。
考察分析中國建筑,迄今原貌保存的很少,惟公共建筑還有宋代的,但也是經過無數次維修的。而民居存下的大多則是清代中后期的建筑了,至今也不過200年左右。民居不像公用建筑,不斷有人出資維修。
幾千年來,中國古代的民居發展十分緩慢,住宅形式長期以來沒有顯著變化。比如材料,木、石、竹、磚等,在1980年代都仍是主要材料,又如技術,板筑夯土,也還農村建房使用,叫土坯房。究其原因,其制約因素大約有以下方面,一是社會動蕩,朝代更換頻繁,戰亂不斷。二是制度因素,重文輕理,包括建筑在內的科學技術發展滯后。三是人口增加緩慢,戰爭和天災等時常讓人口驟減。從漢代到明朝末年,最多時人口6000萬。唐宋之際在4000~5000萬,最少時不到2000萬人。
還有一個因素,中國古代建筑由于當時木材資源充足,歷來都有重木輕石的傳統,人們對木材有依附性,木材地位遠高于磚石地位。但到了明代初年,材料危機,也不得不放棄采木造屋的方法,真正開始認真對待石材了。所以明代之前,相當一部分人群用木材和土坯磚建的房屋,由于易腐爛或失火或易被雨水沖刷,極不容易保存,我們現在很難看到明代以前的木結構民居了。
那么,梳理中國民居的發展脈絡,只能依據史料記載和圖畫來認知。
中國古民居起始大約在距今七千年前,母系氏族公社發展到興盛階段,農業生產使人們定居下來,選擇豐厚的黃土地區挖掘橫穴或豎穴,用木材構筑簡單的屋頂,做為居住的地方,并且形成村落,從此開始了有目的的營建活動。
約在五千年前,黃河、長江流域一帶的母系氏族公社先后進入父系氏族公社,居住建筑有部分已經脫離地穴而完全建立在地面上,除了圓形和方形單體建筑外,還有三至五間連在一起的形式。中國北方地區的原始社會房屋結構,基本上是采用木構件互相搭接,以繩或藤條綁扎方法固定的。屋頂度為草泥頂,墻壁多為木骨泥墻。
在南方地區出現了極簡單的榫卯技術。
從公元前21世紀到公元前476年,按照古代說法,從夏代開始,我國進入財產私有、王位世襲、大量使用奴隸勞動的階級社會。公元前17世紀的商代已經進入奴隸社會的成熟階段,創造了燦爛的青銅文化。商代國都筑有高大城墻及大規模的宮室建筑群,以及苑囿、臺池等。考古發現使用了夯土與版筑技術,廣泛用來筑城墻、高臺及建筑物的臺基。土和木兩種材料成為古代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
公元前11世紀建立的周朝,在全國各地建立了許多王族和貴族為首領的諸侯國,建筑活動比前代更為廣泛。個體建筑的平面中柱列整齊、開間勻稱。西周時期已經開始燒制陶瓦,改善了屋面的防水性能。
在以上這個漫長的時期內,我們的先民依靠團結協作的力量同嚴酷的自然條件進行著頑強的抗爭,為吃飽肚子,改善居住房條件進行了不懈的努力。由于人類居住的環境條件相似,人口稀少,“房屋”的構造也大多雷同。人類生產力的低下,使大家只有在相互借鑒和幫助,才能頑強地生存下來。
公元前10世紀到唐代的1700多年,中國社會經歷了從奴隸社會轉變為封建社會的大動蕩、大起伏、大發展階段。中國建筑水平也由簡到繁、由初級到高級,一步步走向技術成熟,并最終確立了自身的整體風格和結構特點。西周時,除了前面提到的夯土技術,以木結構的立樁,縱排架技術也得到了廣大泛的普及。同時,人們已經學會了用土地燒制蓋瓦,以解決屋頂的防水問題。當時的瓦尺村十分巨大,大約70~80公分長,30~40公分寬。制作時用泥條盤筑成筒狀,入窯燒造,一個圓筒四剖時(均分四瓣),為板瓦;對剖時(均分二瓣),為筒瓦。
古人稱剖瓦為“削”,削開后稱之產為“瓦解”。西周時房屋的墻壁全部用板筑夯土,這時人們對墻壁的薄與厚的保溫效果已經十分了解。而屋頂絕大多數用茅草覆蓋,只有王宮貴族的屋頂或部分公共建筑才有安裝備瓦頂的條件。到了漢代,我國的木結構建筑體系已經比較完善。住宅中已經有了完整的廊院和多層樓閣。屋頂結構如硬山式、歇山式和廡殿式均已經出現。莊園住宅、四合院的形式也已出現。普通的勞動大眾的住宅,以木結構房屋為主,只不過用材的大小和房屋的規模不可與統治者的信宅相比,屋頂用茅草,墻壁用板筑夯土地應是十分普遍。
到了唐代,宮殿、寺廟、衙門等公共建筑有了大量涌現。木結構技術有已經成熟并開始出現定型化和標準化趨勢。唐代的建筑風格雄渾而不呆板,豐富而不繁瑣,瀟灑磅礴,這與整個唐代的經濟鼎盛分不開。對于民居建筑,已看不到實物,全國未發現一座唐代的民居建筑。了解唐代民居建筑只能從敦煌壁畫和其他歷史名畫中得到一些旁證,主要是體現造型和布局上,四合院建筑和對稱性方面。
雖然說衣食住行是人類的四項重要活動,但在古代,并沒有把它們當科學對待,讀書人不去學習它,也不研究和論述。長期以來,建筑技藝靠師徒口傳心授才傳下來。北宋有一個重大成果,出現了許多建筑施工的專著。這其中以李誡的《營造方式》最為著名,是北宋之前我國古代建筑的施工最為完整的一本總結性專著。
宋代的建筑原作,今天保留的還很多,大約有百余座,但都是宮式建筑和寺廟。民居還是只能從畫中窺起影子,如《清風上河圖》等。與唐代比,宋代的建筑無論是城市的規模還是單體建筑的尺寸,都相對宿小,“風水”的觀念引入,城市的布局出現了曲線,建筑布局隨意,松馳而自由,實用主義開始功醒。城市居住區規劃布局上,廢除了里坊制,取而代之的是街巷制,取消坊墻,沿街設店,形成了熙熙攘攘的商業街。
宋畫中的農村住宅比較簡陋,有許多是墻身很矮的茅屋,有些是茅屋與瓦頂結合的民居。院墻大多是用木棍插起的籬笆。材料的使用上,當然是石、磚和木材、瓦片和茅草,結構方式上是榫卯的構架。四合院雖有,但在農村中事并不流行。特別是貧寒的農家,房屋更是簡陋。
遼、金、元時期,是我國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時期,由于氣候變化,政權更迭,以及森林資源的破壞,使得人們不得不對北宋時期層層相迭的木構架建向其技術重新思考。北宋的木構大殿,由于柱子的度都是一個水平面,故高聳的屋脊全憑木梁構架層層相迭,木材使用量十分巨大。這就迫使遼、金、元的建筑技術開始尋找一種節約木材的新構架方式。因而出現了“大額式”構架等多種技術上的探索,目的是使木構架更加簡單有效,減少木材的使作量,從而發明了“減柱法”、“移柱法”以及更多使用“搭牽”這利構件來代替粗磊木梁的作用。
但現在遺留下來的元代建筑都是被后人加固了的。因為木材的柔韌性使這一方法并沒有取得顯著效果。甚至可能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因而到明清兩代再也沒出現或采用這種構架的古建筑。這一時期,依舊沒有發現民居建筑的實物標本。
明清時的民居建筑已經成為中國古典建筑的一朵奇葩,在不同的地域環境中有著各自的風格與造型,是一部內容繁雜、風格多彩的萬花筒。出檐不再深遠,梁架不再追求玄妙,立柱不再傾向中央,整體風格及為莊重。這一時期,出現了較為先進的技術,磚瓦的質量和產量大大提高,比明長城、西安大雁塔。木結構宮殿更是沉穩、莊重、嚴謹而大氣,比如故宮。
明清官式建筑,在生產實踐中形成了一整套程式化的套路,明末,就有不少建筑專著刊行。但是在廣大的民間,各個地區的工匠完全按照算成自己的施工經驗和愛好以有地方材料特性來建筑施工的,也有一些手抄本的流行,這些都是師徒間口口相傳的提醒式記錄,價值高。
明清民居建筑,有著許多濃郁的地方特色,從建筑的平面布局、房屋的結構設計,以有材料的加工與處理,都達到了歷史上的最高水準。我們現在看到的民居都是明清建筑了,又主要清中后期,這是一種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