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的尺度如何權衡?柱徑與斗口?面闊與進深?收分側腳......
中國傳統木構建筑在建造過程中,有一整套總結出來的尺寸權衡制度。尤其在清代,在中國古建筑精深化發展的階段,官方將房屋的各部位尺寸及各構件尺寸做出了細致的規定。這些尺度權衡的規定包含多個方面,經過了幾百年的時間考驗,一直影響至今。
【柱徑與斗口】
“柱徑”指的是建筑前檐柱根部的直徑,通常以這個直徑尺寸為基數,其它尺寸都為它的倍數。因此只要有了“柱徑”的尺寸,就可以根據歷代能工巧匠對力學、美學的總結歸納,計算得到建筑各部位、各構件的詳細尺寸。但”柱徑“只對應小式建筑和不帶斗拱的大式建筑及部分雜式建筑中。
▲柱徑
“斗口”指的是平身科斗拱底部“坐斗”面寬方向的刻口,這個刻口的尺寸就是斗口的尺寸。同樣也可以說只要有了“斗口”的尺寸,就可以按照倍數擴大,計算出帶斗拱的大式建筑各部位、各構件的詳細尺寸。所以說在清代建筑中,“柱徑”和“斗口”是兩個最基本的模數。
▲斗口
【面闊與進深】
“面闊”指的是古建筑長向兩柱之間的距離,通俗的來說,就是古建筑有多寬。面闊尺寸的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如形制的要求、實際的使用需要、結構用材大小、封建等級限制、風水觀念的束縛等等。面闊間數一般取單數,3間、5間、7間、9間。根據“柱徑”和“斗口”可推算出面闊的詳細尺寸。
▲面闊
“進深”指的是建筑物品短向側立面兩柱之間的距離,即古建筑的深度。進深的間數取單雙數均可。可根據已經確定的建筑面闊尺寸確定進深尺寸,明間面闊尺寸與進深(不含前后廊)尺寸之比約為1:1.6~1.8。通面闊尺寸與通進深(含前后廊)尺寸之比約為2:1。
▲進深
【柱高與柱徑】
籠統的來講,“柱高”專指建筑物前檐柱的尺寸,可根據建筑物明間面闊尺寸而定,在小式建筑中,明間面闊與柱子高比例通常為10:7~8。
在帶斗拱的大式建筑中,這段距離還要再加上斗拱的高度至挑檐桁,通常以70斗口定柱高,與明見面闊的比例大約為0.9:1。柱徑是指前檐柱的柱根直徑,小式建筑柱徑與柱高的比例通常為1:11,大式建筑柱徑按清式做法為6斗口。
▲斗拱高
【收分與側腳】
“收分”是指古建筑柱子根部與頭部直徑不通,下大上小。通常收分的尺寸為柱高的7/1000或1/100。“側腳”是指柱腳外移,這樣可以使木構架更穩固,側腳尺寸與收分尺寸同為1/100或7/1000。在角柱位置,則兩個方向同時按上述尺寸規定側腳。
▲收分與側腳
【臺基與下出】
傳統木構建筑中承托木構架、墻身、屋面部分的基座稱為臺基。大式建筑的臺基高為臺基上皮至桃尖梁下皮高的1/4,寬按下出。小式建筑臺基高為柱高的1/5或2倍柱徑,寬同樣按下出。下出為自檐柱至臺基外皮的距離,大式建筑下出為3/4上檐出,小式建筑下出為4/5上檐出或2.4倍檐柱徑。
▲臺基與下出
【步架與舉高】
“步架”是指相鄰兩檁之間的水平距離。大式建筑步架的尺度一般為4-5倍的柱徑或22斗口。小式建筑步架的尺度,廊步為4-5倍的柱徑,金脊步4倍柱徑,頂步不小于2倍柱徑,也可以根據進深分間、分步調整。
相鄰兩檁之間的垂直距離稱為舉高,舉高與步架之間的比值稱為舉架。例如步架為1、舉高為0.5時舉架即為五舉;步架為1、舉高為0.7時舉架即為七舉。小式建筑通常為五、七舉,大大式建筑通常為五、七、八、九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