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話”的視角看中國古代之“家”,不難發現,“家”的功能經歷了一個從祭祀、生產再到住所的過程。換言之,“家”是人與神靈對話、人與自然對話以及人與人對話之所。
“家”是人與神靈對話的場所
祭祀對中國古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不僅是對神靈和超自然對象的臣服,也是人與神靈交流的一種方式。祭祀對象分為三類: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稱祀,地祇稱祭,宗廟稱享。天神地祇由天子祭,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只能祭祀祖先和灶神。《孝經·士章疏》就有“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的說法。祭祀就是人與神靈交接對話的一種方式。
祭祀需要場所,而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種祭祀的場所。《禮記·王制》曰:“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庶人祭于寢”。天子七廟指的是四親(高祖、曾祖、祖、父)廟、二祧(高祖的父和祖父)廟和始祖廟。諸侯五廟指的是父、祖、曾祖、高祖、始祖之廟。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
普通的老百姓只是“寢祭”。寢祭在古代是一種普遍的對祖先的祭祀方式。貴族統治者的廟祭,是在寢祭基礎上形成的。有意思的是,宗廟的主室是廟,王宮的主室是朝,而庶人住屋的主室則是寢,三者其實具有相同的功能。
庶人的主室既稱為寢,又可以稱為家,寢祭就是家祭。通過這種對話,人們既可以表達對鬼神的敬畏,也可以表達對美好未來的期盼。
家是人與自然進行對話之處
家也是人與自然進行對話的載體,這種對話首先以生產的方式實現。美國學者史蒂文認為,“家庭在工業化之前是經濟生產和交換最重要的商業機構。每個家庭都或多或少地處于自給自足的狀態;每個家庭不同的成員在生產基本物質產品的工作中也是密不可分地聯系在一起的”。
夏商周時期,中國最基本的社會制度就是宗族制度。而宗族作為政治、經濟和生活的綜合體,成為社會基本組織形式。此時的個體家庭,則是組成宗族的最基本的單元。《周禮》記載,西周時期,庶人的具體家庭已經成為一個生產經營單位,只不過土地仍然為宗族所有。每個個體家庭的人口在2—7人,每家有一個成年男性作為家長,家庭要按照人口服徭役。當時的個體家庭尚未從宗族中獨立出來,在生產上實行的是“耦耕俱耘”的方式。按照《詩·周頌·良耜》的記載,在宗族內部,個體家庭之間相互形成勞動協作的關系,也就是“一族同時納谷”,“出必共洫間而耕,入必族中而居”。以家為單位,人才實現了與自然之間有效的對話,而不是聽任自然的擺布。
家是人與人進行對話的情感港灣
《周易·序卦傳》說“傷于外者,必返其家”。家人卦在明夷卦之后,意思是受傷之后,一定會返回其家。之所以要返回其家,一是“親親之誼”可恃,二是“休戚之情”可同,不必與人爭仇,不必與人爭利。家即是夫婦、父母和子女的對話場所。如《尚書·梓材》就有:“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涂塈茨”。但實際上在古代,家更多指的是夫婦、家庭。如《詩·周南·桃夭》寫道:“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這里的“室家”,指夫婦結合后的家庭。
此外,《詩經》中還有“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宜爾室家,樂爾妻帑”的句子,表達同樣的意思。此后,《漢書·匡衡傳》有這樣的表述:“臣又聞室家之道修,則天下之理得。”“室家之道”修即夫婦之道修,就是夫婦之間的對話與和諧,是夫婦之間的關系融洽與相親相愛。南朝宋劉義慶在《世說新語》中寫道:“孫秀降晉,晉武帝厚存寵之,妻以姨妹蒯氏,室家甚篤。”室家甚篤,就是夫婦之間的關系非常篤厚、篤親、篤愛。
此外,家還可以進一步指代妻子和兒女。《后漢書·列女傳·皇甫規妻》中寫道:“安定皇甫規妻者,不知何氏女也。規初喪室家,后更娶之。”這里的室家就專指妻子。而在宋莊季裕《雞肋篇》卷中有:“廣南風俗,市井坐估多僧人為之,率皆致富,又例有室家,故其婦女多嫁於僧”,這里的室家,就是指妻子兒女。
綜上,家是一個人情感的歸屬和保障,身體的安歇和庇護之所,親屬關系的維持之處。正因如此,《周易》才進一步說,“家定而國家可保”,《大學》才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論。
作者: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燕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