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鄉村有效治理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今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堅持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作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鄉村治理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創新完善黨組織領導鄉村治理的體制機制,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夯實鄉村振興基層基礎。
鄉村治理要與鄉村振興相適應。全面解決發展不協調、不平衡難題。注重吸引高校畢業生、農民工、機關企事業單位優秀黨員干部到村任職,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要把治理重心下移至農村社區,適合地方下移至村民小組,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推進“黨政一肩挑”,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要發揮好鄉村治理為鄉村振興搭基礎、保穩定、促增收的關鍵作用,鄉村治理必須要與鄉村振興同頻共振。
鄉村治理模式要立足于農村現實。適合就是最好,江蘇省蘇州“楓橋模式”、廣東省佛山市“黨政引領”南海經驗、廣東清遠市“三重心下移”模式,等等,為全國農村治理提供了參考樣板,分別適合不同的農村地區。農村治理要以群眾滿意為標準,聚焦本村鄉村治理的痛點和堵點,找到適合當前、適合自身的“最優解”治理模式,并在實踐中豐富完善和發展。
鄉村治理要運用信息化技術。實現鄉村治理方式的重大轉型,應當從信息化向鄉村傾斜開始,借助信息化戰略發展的重大機遇,撬動鄉村治理這一巨大板塊。加大農村寬帶建設,提高網絡覆蓋面,為后續信息化建設搭建基礎。打造集村務、服務、資訊和電商于一體的“互聯網+村務”電子服務平臺,加強陽光村務建設,加強村民對村務的監督,優先做好村委班子、村民理事長的信息技能培訓。
著力提高農村居民素質。要以農村居民素質的提升推進鄉村善治。充分運用道德講堂、文化宣傳、模范評選等各種載體,促成共同的道德價值觀念,培養塑造村民遵德守禮的習慣,并內化為自覺的行為準則。以“法制副主任”為主導,大力宣傳法律法規,強化村民法律意識。發揮鄉賢榜樣作用,由鄉賢向村民傳授管理經驗、專項技能。
健全外來人口參與鄉村治理機制。營造鄉村包容發展環境,使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和諧共處。成立外來人員黨支部和黨員志愿服務隊,在矛盾糾紛調解、環境整治、治安巡邏、特殊群體慰問等工作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成立共治議事會,由本土村民和外來人員共同協商解決公共事務。搭建外來人員融合學堂、外來人員融合服務站等交流平臺,促進外來人口融入本土居民的社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