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鄉村振興促進法實施座談會在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吉炳軒出席并講話。會議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總結交流一年來依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情況,對進一步貫徹實施鄉村振興促進法進行再研究再部署。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出席會議,全國人大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主持會議,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出席會議并講話。
吉炳軒指出,鄉村振興促進法是黨中央關于鄉村振興重大決策部署的法律體現和法律保障,是做好新階段三農工作的法治遵循。要深刻理解、全面貫徹鄉村振興促進法的立法宗旨、根本原則、目標任務和內涵要義,進一步提高對黨中央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署重要意義的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不斷夯實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法治保障。
吉炳軒強調,貫徹實施鄉村振興促進法,要始終堅持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這一根本原則,立足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助力發揮鄉村農產品供應、生態屏障、文化傳承三大功能。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將鄉村振興促進法確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責任,轉化為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全面振興的具體工作舉措,依法促進鄉村產業發展、農民穩定增收、農村深化改革、城鄉融合發展、加大鄉村振興投入和鄉村實現善治。要注重挖掘釋放農村內部的能力、潛力和活力,深入研究活化農村資源資產、搞活農業經營、農村市場、農村金融等問題,多措并舉搞活農村經濟。
唐仁健表示,鄉村振興促進法實施一年多來,各級黨委農辦、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部門狠抓學習宣傳,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政策舉措,健全工作機制,以法治利器促進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取得較好成效。下一步,要會同各地各部門全面抓好鄉村振興促進法貫徹落實,細化制定可操作、能考核的具體制度措施,對照鄉村振興促進法明確的職責任務,緊緊圍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兩條底線”和鄉村發展、建設、治理“三大任務”,進一步明晰明確工作思路,落細落小政策措施,以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務實有效的工作舉措,推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新成效。要加快糧食安全保障法、黑土地保護法、耕地保護法等制修訂,進一步健全鄉村振興法律制度體系。制定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督促壓實各方責任,抓好統籌協調、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等法定職責落實。加強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加大糧食安全、長江禁漁、品種權保護等領域執法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歐鴻、司法部副部長左力、財政部副部長夏先德、國家鄉村振興局局長劉煥鑫、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廳長王通林發言。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廖曉軍、李春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瑞賀,農業農村部總經濟師魏百剛、總農藝師曾衍德、總畜牧師張天佐,交通運輸部總工程師李天碧,自然資源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等有關司局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