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今年兩會期間在參加河南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目標是農業農村現代化,總方針是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并提出用好深化改革這個法寶,激活鄉村振興內生活力。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推進鄉村振興,關鍵要通過深化農村改革,為現代生產要素資源和公共資源順利進入農業農村掃除障礙。目前我國在農業經營中占絕對主體地位的小農戶戶均經營規模較小,老齡化和兼業化嚴重,制約著現代生產要素進入農業部門。因此,必須著力推進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構建能夠積極承接外部現代生產要素和具備自主發展能力的農業經營組織形式,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奠定堅實的微觀經濟基礎。
突出抓好家庭農場的發展
家庭農場同傳統小農戶存在根本差異。按照原農業部2014年發布的《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家庭農場具有家庭經營、專業務農、規模適度三大特征,對現代生產要素對接能力強,因而勞動生產率和經營效益通常高出傳統小農戶很多。從形式上看,它既符合我國以家庭為農業經營單元的實際,又是傳統小農戶走向現代農業的高級形式,是理應得到迅速發展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2008年家庭農場首次出現在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的官方文件中,截至2018年底,全國家庭農場已發展到40多萬戶,戶均經營規模達170畝。
突出抓好家庭農場的發展,要著重幫助解決好限制它發展、它自身又難以解決的問題。其一,實現適度規模經營的土地問題。解決土地規模過小問題,根本在于加快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就業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實實在在地減少農業直接從業人員,從而弱化人多地少的矛盾。破解當前土地流轉不暢、經營規模難以擴大的難題,則要按照“三權分置”原則和推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政策思路,創新與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體制機制,推進進城落戶農村人口承包地有償有序退出,確保外出就業農業勞動力返鄉務農的土地權益來消除其對流轉土地的顧慮。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弱化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甚至還可以探索借鑒一些發達國家通過支付較高的終生年金、補貼或津貼的辦法,引導老年農民退出土地。同時,堅持“耕者有其田”價值取向,引導土地更多地向種田能手和適度規模經營戶集中。還要改變一些地方政府將土地流轉規模與政績考核掛鉤、根據流轉規模提供財政補貼等政策措施,嚴厲打擊圈占土地、變相改變土地用途、套取財政補貼和頻繁轉手等行為,鼓勵各地方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研究和發布土地流轉指導價格和形成合理增長機制,解決流轉費用過快上漲和過高問題。鼓勵中長期流轉土地,保護經營方期滿后優先續約權,探索解決對土地長期經營的穩定預期問題。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揮“統”的功能和民主決策機制,推進土地互利互換、細碎地塊整合平整和統一建設農田水利設施等,解決地塊狹小零散分割和優化農業生產條件問題。
其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問題。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現代農業經營組織,家庭農場的經營管理顯然是兼業種地的留守老人和婦女等傳統農民無法勝任的。鄉村振興,關鍵在人。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迫切需要一大批愛農業、懂技術、善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與傳統農民根本不同的是,新型職業農民因愛農業而自主選擇以農民為穩定的職業,具有從事生產經營管理相應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生產經營,不以解決溫飽為目的,而且要達到不低于同等條件下的非農就業收入水平。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要“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繼續堅守在農村農業生產第一線的能人,是新型職業農民最合適的人選,應就地培養。近年來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外出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城市各類人才返鄉下鄉創業,他們有知識、有能力、有抱負,也是非常值得重視的培養人選。各地還要嚴格按照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目標要求,以縣為主,依據摸底調查情況,精準識別與確定培育人選。首先,要激發與尊重培養人選的意愿,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形成強大的內生動力。其次,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在領導、協調、規劃、組織和保障財政投入等方面發揮好主導作用。再次,既要充分發揮涉農高等院校、中職學校、各級農廣校等公益性教育機構的培育主體作用,還要通過政府采購創新與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高水平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社會培訓機構等社會力量的積極作用,打造多方合力、有效協同的培育格局。要緊密結合現代農業發展規律與趨勢以及各地農業產業化的實際需要制定培育方案,規范培育程序、標準與管理制度,確保培育的科學性;根據鄉村振興對不同產業及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專業服務型等不同類型人才的需要,分類培養與協同培養相結合,確保培育的針對性;堅持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相結合,初級、中級與高級打通培養,長期動態管理與追蹤培養,確保培育的連貫性;開發并依托教學資源國家級平臺,充分利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線上線下有機結合,不斷提升教學手段的先進性與有效性。
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的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發展現代農業,“這不是隨便一家一戶就能干得了的,一定要有農民專業合作社這樣的新型經營主體來引領”,“合作社是發展方向,有助于現代農業化路子走得穩、步子邁得開”。作為繼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的又一次農業經營組織創新,農民合作社對于促進社會分工與生產專業化、規避市場風險、降低交易成本、尋求規模經濟和維護小農戶利益,引領小農戶實現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得到了蓬勃發展。截止到2018年9月底,全國農民合作社已發展到213.8萬家,入社農戶占農戶總數的18.5%,聯合社發展到1萬多家,已發展成為重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組織形式和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的中堅力量。
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的發展,要在充分肯定其發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基礎上科學把握其在發展實踐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譬如,許多地方存在虛假成立的“空殼社”和以套取國家扶持政策和財政補貼為目的的“套牌社”。合作社普遍存在實力不強、運行不規范、創新發展不足、服務帶動能力差等問題。個別合作社還存在違法占地、非法集資、涉黑壟斷農業資源、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要清楚地認識到,農民合作社從產生到發展再到完善有一個客觀的歷史過程,發展實踐中出現的不規范問題,往往與特定階段的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水平、農戶特征、市場條件、制度環境等有關,對其評判要堅持歷史辯證的觀點,具有發展前瞻的眼光。既要注重從合作社是否為農民提供了有效服務、促進了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增加了農民收入的實際效果等方面出發,包容其在現實中對原則與法律規定的變通,也要毫不動搖地堅守制度與法律底線,深入推進農民合作社的規范提升。
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的發展,著力點要落在農民合作社的規范提升上。一是強化政府對合作社規范發展的監管職責,加大對合作社的登記、檢查與監督力度。既要充分尊重合作社發展實踐的復雜性與人民群眾的創造精神,也要對確屬不符合法律法規的“空殼社”和“套牌社”等予以注銷清退,對涉黑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二是以高質量示范社創建為抓手,以促進領辦人和農民激勵兼容為核心,逐步強化農民成員在合作社中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不斷完善運行機制,提升農民合作社的規范化水平。三是依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探索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通過法定程序擔任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拓寬以農村社區為基本單位組建合作社的道路。圍繞鄉村振興大力拓展農業功能,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強化產前、產中、產后三個環節的社會化服務,提升與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推動農民合作社同一類型、區域、行業、產業鏈或跨區域、產業、行業縱橫聯合,逐步做大做強一批管理民主化、經營規模大、服務能力強、產品質量優、社會反響好的農民合作社。
扶持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盡管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基本來源于小農戶,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方向,但必須承認的客觀現實是,在現有50歲左右務農勞動力未來二三十年時間內退出農業前,小農戶仍將是數量占絕對比重的、最基本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因此,在突出抓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同時,決不能忽視小農戶,而是要著力扶持小農戶實現同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機銜接。
扶持對小農戶的現代性培育。能夠實現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小農戶,不是僵化體制下缺乏自主性的農民,也不是農村市場化過程中從“形式”到“實際”隸屬于資本、舉步維艱的小農,而是具備現代思維方式,掌握現代生產技術和信息手段,熟悉現代管理、金融、服務等的新型農民。人的現代化是現代化最本質的內容。因此,必須重視與扶持農村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推進農民適應現代生產生活的思想觀念、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的進程,不斷增強小農戶積極融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的內生動力與能力。
強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小農戶的扶持帶動作用。要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強化各自在生產、服務、市場等方面的功能優勢,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政府在規劃編制、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用地用電、信貸支農、專項督查等方面的引導作用,不斷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及多元主體發展合作和利益共享機制與有效實現形式,持續強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帶動小農戶實現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積極作用。
扶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引領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從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而來,繼續堅持了“集體所有、統一經營”,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引入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具有現代特點的經營模式。以江蘇華西村、河南南街村、江蘇永聯村等為代表的農村集體經濟,因地制宜地全面發展農工商業,由小組專業化承包經營農業,成功地走上了堅持社會主義方向、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幾年前貴州省塘約村開始將家庭承包經營轉變為股份合作集體經營,更好地發揮了集體經濟“統”的優勢,通過產業多樣化經營和規模經營,將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在短短時間內取得了顯著成效,引起了極大轟動。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當前,要提倡鼓勵和用政策扶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積極探索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引領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