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一年一度最重要的日子是生日,大家一年一度最重要的日子是節日。節日是大家共同的日子。
節日是一種紀念日,內含卻多種多樣。有民族的、國家的、宗教的,比如國慶節、圣誕節等等;有某一類人如婦女、兒童、勞動者的,這便是婦女節、兒童節、母親節、勞動節等等;也有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這類節日都很悠久,很早就有了一整套人們喜聞樂見、代代相傳的節日習俗。這是一種傳統的節日。比如,春節、中秋節、元宵節、端午節、清明節、重陽節等等。傳統的節日為中華民族所共用和共享。
傳統節日是在漫長的農耕時代形成的。農耕時代生產與生活、人與自然的關系十分密切。人們或為了感恩于大自然的恩賜,或為了慶祝辛苦的勞作換來的收獲,或為了激發生命的活力,或為了加強人際的親情,經過長期相互認同,最終約定俗成,漸漸把一年中某一天確定為節日,并創造了十分完整又嚴格的節俗,如儀式、慶典、規制、禁忌,乃至特定的游藝、裝飾與食品,來把節日這天演化成一個獨具內含與情氛的迷人的日子。
更重要的是,人們在每一個傳統的節日里,還把共同的生活理想、人間愿望與審美追求融入節日的內涵與種種儀式中。因此,它是中華民族世間理想與生活愿望極致的表現。可以說我們的傳統——精神文化傳統,往往就是依靠這代代相傳的一年一度的節日繼承下來。
然而,自從二十世紀整個人類進入了由農耕文明向工業文明的過渡,農耕時代形成的文化傳統開始瓦解。在近百年由封閉走向開放的過程中,節日文化——特別是城市的節日文化受到現代文明與外來文化的沖擊。當下人們已經鮮明地感受到傳統節日漸行漸遠,日趨淡薄,并為此產生憂慮。傳統節日的淡化必然使其中蘊含的傳統精神隨之渙散。然而,人們并沒有坐等傳統的消失,主動和積極地與之應對。這充分顯示了當代中國人在文化上的自覺。
近些年,隨著民間文化遺產搶救與保護工作的全面展開,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工作一浪高過一浪地推行;2006年國家將每年六月的第二個周六確定為“文化遺產日”;2007年國務院又決定將三個中華民族的重要節日——清明節、端午節和中秋節作為法定假日。這一重大決定,表現了國家對公眾的傳統文化生活及其傳承的重視與尊重,同時這也是保護節日文化遺產十分必要的措施。
節日不放假必然直接消解了節日文化,放假則是恢復節日傳統的首要條件。但放假不等于遠去的節日立即就會回到身邊。節日與假日的不同是因為節日有特定的文化內容與文化形式。那么重溫與恢復已經變得陌生的傳統節日習俗則是必不可少的了。
千百年來,我們的祖先從生活的愿望出發,為每一個節日都創造出許許多多美麗又動人的習俗。這種愿望是理想主義的,所以節日習俗是理想的;愿望是情感化的,所以節日習俗也是情感化的;愿望是美好的,所以節日習俗是美的。人們用煙花爆竹,驚駭邪惡,迎接新年;把天上的明月化為手中甜甜的月餅,來象征人間的團圓;在嚴寒剛剛消退、萬物復蘇的早春,趕到野外去打掃墓地,告慰亡靈,表達心中的緬懷,同時戴花插柳,踏青春游,親切地擁抱大地山川……這些詩意化的節日習俗,使我們一代代人的心靈獲得了多么美好的安慰與寧靜!
誰說傳統的習俗全過時了?如果我們不曾知道這些習俗,就不妨去重溫一下傳統。重溫不是模仿古人的形式,而是用心去體驗傳統的精神與情感。當然,習俗是在不斷變化的,但我們民族的傳統精神是不變的。這傳統就是對美好生活不懈的追求,對大自然的感恩與敬畏,對家庭團圓與世間和諧永恒的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