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藝術品市場,一定是以作品的藝術價值高低作為交易的前提條件。在美術領域,沒有藝術價值的作品就是普通商品,收藏家和投資者能夠區分藝術品和商品之間的關系,從收藏方面來說才具有實質的文化意義,從投資方面來說才會具有升值空間。
有的美術作品是藝術品,其創作者就是藝術家;有的美術作品是商品,其作者就是商業畫家。那怎么區分呢?商業畫的標志就是以買賣營利為目的的,是通過量產的方式生產作品的。早期的商業畫家有張大千、齊白石等,現在的就是一些“流水線”生產產品的畫家,或是由其他人代筆作畫的畫家等。而真正的藝術作品是以作者的個性化創新風格為自身的基本要求,包含了作者的情感和思想,每一張作品有著不同精神訴求,而沒有批量雷同的題材和內容,更是追求相對的藝術唯一性。
現在藝術品市場的怪現象,就是長期把一些商業畫的畫家作為市場主打,做名人概念炒作而不顧藝術質量。這些數量化生產、批量化生產的商業畫,不會投入作者的真實感情,也背離了藝術家的創作態度,完全是一種商業行為,同時這些商業畫也容易造假。所以,他們真真假假的作品在市場上鋪天蓋地,也就容易被一些不法商人伺機利用和價格炒作,在現在審美缺失的時代被這些投機者鉆了空子,大肆宣傳、包裝這些商業畫家是藝術家,已經誤導了藝術品的收藏和投資。
在當代美術界,一些畫人物畫的就換換姿勢,或畫山水畫的就換換山頭的簡單創作,還有就是一些流水線生產的程式化模式化制作,猶如克隆的作品,以及以一種題材反復繪制,如畫虎、畫貓、畫牡丹等等,當作是自己的“注冊標簽”,又稱號“虎王”、“貓王”、“牡丹王”等等的畫家及其作品,本身就不是藝術創作,這些匠人式的繪制技術代替不了藝術思想的創造,這些千篇一律、大同小異的面孔都是沒有藝術價值可言的普通商品。還有的現象就是某些人自我包裝過度,做大名人明星效應,從而提升作品價格。還有的人就是去爭奪美協主席、書協主席或什么畫院院長官位的,用行政級別去替代作品的藝術價值,在藝術品市場上,用級別高低來誤導作品的價格高低,他們的這些作品往往都是些文化垃圾,都經不起歷史的考驗。
早在民國時期的1939年,沈從文先生在一篇散文中對當時的畫界現狀就有過這樣描述:“凡稍稍注意過中國藝術界情形的人,一定就還記得起二十年來的各種糾紛,以及各個人其所以出名露面的,或出國對客揮毫,用走江湖方式顯其所長,在國內則阿諛權貴,用拜老頭子方式貢其所有。雇打手,作偽證,搞自我宣傳,用心之巧,設想之密,真是無所不至。能言善道,談話之多,在教育史藝術史上亦屬絕后空前”。七十多年過去了,他所批評的某些現象,在當下的藝術圈還不是一遍遍在重演嗎?其文中最后寫道:“藝術界方面二十年來我們飽看了一切人與人的斗爭,用盡一切心機,使用各種法術,名分上為的是‘理想’,‘事業’,事實上不外‘飯碗’二字”。很明確,沈先生所指的那些人的作品哪有藝術含量?就是如同低價值的商業畫。
所以,隨著人們審美水平和藝術認知的提高,對齊白石、張大千、徐悲鴻等民國以來一些近現代書畫家的藝術成就已有重新認識和評價,他們一些應酬畫是較容易被人模仿的,由于年代相距不遠,很容易造假,市場上他們的贗品也更多。很多年以來,一些臨摹類的商業畫家主導著藝術品市場,畫家拿一些低劣的產品愚弄大眾,大眾又存在著美學盲區,缺乏藝術和審美的認識,相互誤導,所以會產生象張大千、齊白石等畫家制作的商業畫成為藝術品市場的主打。所以,他們一些商業畫、應酬畫或禮品畫,就是不值得收藏和投資的普通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