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贊助人產生于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當時的藝術贊助人主要是富足的歐洲皇家、商業行會、宗教團體、家族或私人等群體。他們為藝術家提供資助,定制藝術作品。在這個時期,藝術作品基本不是藝術家本人對現實世界情感表達的產物,而主要體現的是藝術贊助人的審美標準、情趣和意愿,藝術贊助人決定了藝術風格和表現形式。對藝術充滿熱愛的贊助者和天才的藝術家們共同創造了歐洲文藝復興的輝煌。其中,美第奇家族對達芬奇、米開郎基羅、拉斐爾等藝術家的贊助在整個西方藝術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
伴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藝術贊助人的理念和機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18世紀的歐洲,社會分工開始細化,出現了專業藝術經紀人和拍賣行。伴隨著藝術市場的不斷發展,藝術家的地位逐步提升,藝術家可以自由表現自己的情感和創作理念,他們將作品寄賣在藝術機構中,藝術贊助人不再干預藝術家的創作,贊助人與被贊助的藝術家之間逐步形成了契約關系,商業化的特征越來越明顯。
縱觀世界文化藝術的發展,文化藝術的發展和繁榮離不開資金的贊助和支持。藝術贊助的來源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商業機構和個人。從廣義來說,只要對藝術活動提供資金支持和幫助,促進和推動藝術發展的人和機構都可被稱為“贊助”。例如,企業資助各種藝術活動,推動藝術教育和普及;收藏家購買藝術品,認可和支持藝術家的創作。
藝術基金會的出現標志著藝術贊助走向專業化和規范化。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非營利性法人。專注于藝術領域的基金會主要推動藝術的創作、保護、傳承、展示、推廣、教育、創新和研究等。基金會的藝術贊助在歐美國家發展時間較長,也形成了較為成熟體系和制度,藝術基金會成為藝術市場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企業規模發展到一定程度,公益慈善和社會責任是無法回避的義務。在各國法律法規中,對于基金會基本上都有稅收上的優惠政策。歐美不少國家遺產稅率較高,很多富人都有自己的基金會,富人或企業通過成立基金會達到公益和節稅雙重目標,或者將收藏的藝術品捐給美術館或博物館,以避免去世后家庭遺產糾紛。企業家或企業自己設立的基金會具有較大的話語權,不僅是社會參與和社會地位的象征,還可以實現自己的價值觀和既定目標。由于藝術品的專門門檻較高,所以藝術基金會對專業程度要求遠遠高于一般的慈善公益基金會。藝術基金會需要具備美術史、藝術市場、企業管理、投融資等方面的復合型人才,其專業化程度會影響到基金會的發展。
從國內外來看,各基金會進行藝術贊助的側重點有所不同。有些基金會定位于支持藝術家創作、展覽、研討和出版等,同時進行藝術品的投資收藏。歐美不少藝術機構都由藝術基金會提供資金支持。藝術家尤其是年輕藝術家非常渴望來自成熟的藝術基金會的青睞,借助基金會專業渠道的推廣,不少藝術家可以走進知名博物館和美術館,提升其學術和市場價值。例如,古根海姆基金會成立幾十年來,系統地遴選和購買藝術家的作品,同時拓展國際文化交流合作,在美國、西班牙和立陶宛等國家建立了古根海姆博物館推廣藝術教育。著名的企業家和收藏家余德耀先生患上胰腺癌后,在蘇富比和約翰·霍普金斯胰腺癌研究中心的支持下,設立了“藝療基金會”,將藝術與科學融合,發揮藝術精神的神奇力量,探尋多維度的治愈路徑。有些基金會主要關注大眾或孩子們的藝術啟蒙、教育和普及。雅昌藝術基金會分別在成都和西安發起了“點亮孩子藝術夢想”的捐贈活動,共計為11所學校捐贈了“藝術圖書館”,為2家機構捐贈了“流動美術館”,推動文化藝術走進大眾,扶持農村學生的藝術教育。
在藝術基金會中,以藝術大師名義成立的藝術基金會較為常見。例如,安迪·沃霍爾基金會、黃胄美術基金會、李可染藝術基金會等等。還有一些大企業每年將利潤的一部分投入到企業基金會中,專門用于慈善公益事業,在企業經營良好的情況下,基金會的資金具有較好的保障。最近幾十年,越來越多時尚品牌基金會成為藝術贊助人,推動了藝術與商業的融合發展。時尚品牌主要看中藝術的前沿性、先鋒性和創新思維,這些契合高端品牌的內在氣質,把產品當作藝術品,不僅能夠吸引年輕人的關注和喜愛,還可以探及到更高端的潛在消費者。他們通過贊助各種藝術展覽等公益慈善活動來提升企業品牌知名度和文化品位,同時推動藝術市場發展。例如,1984年,卡地亞集團成立了當代藝術基金會,基金會已經收集了50多個國家350多位藝術家的1500件藝術作品,基金會主動策劃,以展覽和委托創作的方式,給藝術家提供與科技跨界等高平臺機會,提升藝術家的知名度。卡地亞基金會在巴黎擁有自己的美術館,這個基金會已成為法國當代藝術的重要贊助者和推動者。Gucci、Chanel、Dior等時尚品牌基金會均在藝術贊助方面可圈可點。
基金會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捐贈和自身投資收益。很多基金會初始捐贈收入只是啟動資金,之后的運營需要資金不斷保值增值,造血機制和能力就顯得非常重要,因此,專業穩健的投資不僅是基金會自身生存的需要,更是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在歐美市場,基金會涉足資本市場非常普遍,不少大型私人基金會會將絕大部分資金進行投資,主要收入來源于投資收益。
最近幾年,我國基金會發展迅速。截止到2017年底,我國有基金會6464家,其中成立1-3年的基金會有1427家,成立1年以下的基金會有640家。以“藝術”、“文化”為相關登記在冊的基金會有578家。民政部頒布《關于規范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指出,基金會進行保值增值應當遵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基金會進行委托投資,應當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進行。2016年9月1日我國頒布《慈善法》,規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于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慈善組織為實現財產保值、增值進行投資的,應當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投資取得的收益應當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與國外相比, 我國基金會對外投資還處于起步階段,不少基金會為錢所困。有學者根據基金會披露的信息,對近些年我國基金會投資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我國基金會對外投資有以下特點:
(1)基金會對外投資的數量和規模呈現增長態勢,非公募基金會的投資收益超過公募。全國基金會和公募基金會進行投資運作的比例比較高。
(2)投資收益與基金會的規模、成立時間、活動區域經濟發展水平成正相關關系。
(3)大部分基金會在對外投資方面較為謹慎。基金會投資收益占總收入的比例逐年增加,但總體比例偏低。全國約 2/3 的基金會沒有任何投資活動和投資收入,基金會對外投資有盈有虧,投資收入在總收入中所占比例最高為10%.
目前,國家并沒有就基金會的投資范圍進行限定。不少藝術基金會在資金運用方面通過購買藝術品提供藝術贊助,同時藝術精品作為另類投資的一個選項,本身也可以保值增值。總體來說,國內藝術基金會數量占比不高,資金規模不大,這也是委外投資不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