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土地、房屋和集體資產很多時候也被稱為“沉睡的資源”。有房有地,卻不能像城里人一樣抵押貸款;村集體資產掛著自己的名,卻看不見、摸不著。廣袤的鄉土,如何激活發展基因,真正走向共同富裕?
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更從制度層面對用好農村資源要素作出全面部署。“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加快推進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一號文件圈定的一系列改革舉措,讓廣大農村看到了資源進一步煥發活力的希望。

喚醒的資源,讓浙江農民有更多機會獲取金融扶持,換取更多資源投入新型業態,享受到城鄉一體化進程帶來的資產溢價,也讓浙江成為全國城鄉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
為何這一輪鄉村振興,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被視為重中之重,其實不難理解。
一方面,中國的城鄉發展滄海桑田,黨的十八大以來的5年,就有8000多萬農業轉移人口成為城鎮居民,進城農民的土地和集體經濟權益如何不陷入沉睡,資源如何更好流動,需要改革導引;
另一方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如何為鄉村找到真正的內生動力一直是重大理論命題,激活主體、激活要素、激活市場,對提升農村發展動能大有裨益,能助力農村按下現代化的“快進鍵”。

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資源更好流動起來固然令人興奮,但農民合法權益絕不可受損。這就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在具體進程中堅守底線,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提升農民政策知曉率,健全社會的保障網絡,加強督查監管,防止改革舉措走形變樣。
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而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拉開了其序幕,若能繼續激活農村中的資源要素,鄉村振興就充滿無限可能。但同時,土地又是農民的“命根子”,這就決定改革必須慎之又慎,需要頂層設計和基層試點協同推進。目前,全國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已拓展到33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浙江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領域也承擔了很多探索重任,形成了不少經受了檢驗、值得復制推廣的基層創新。
堅持中國改革由試點到推廣的傳統優勢,循序漸進、逐層推進,土地上的改革一定能為鄉村振興提供源源不斷的紅利,“沉睡的資源”也一定能在田野煥發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