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文化遺產大國,但由于近代以來戰亂和動蕩,無數珍貴文物流散海外。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在47個國家、218個博物館中,中國文物數量達167萬件,即海外民間收藏中國文物數量應是館藏文物的數倍。促進海外文物回家,事關國家文化軟實力,事關國人民族情感,國家應給予鼓勵。
我國現階段進口環節稅率設置成為一道在文物回歸道路上的高門檻,使本可通過市場渠道回流的文物被擋在門外。目前,對100年以上的文物進口免交關稅,對100年以內的文物根據材質課征3-14%不等的關稅。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對進口貨物(包括文物)征收17%的進口環節增值稅。影響文物通過市場回流的主要因素是增值稅的稅率。因此,建議對100年以上中國文物進口(進境),比照對古舊圖書的課征辦法,實行“0”增值稅率。理由如下:
第一,古舊圖書亦為文物,是文物的一個類別,在進口增值稅上對文物和古舊圖書實行同樣稅率情理皆通,屬于法規適用的延伸。不屬于另辟范疇。若擔心文物概念寬泛,可具體化為古字畫、玉器、青銅器、金銀器、漆器、牙角器等。
第二,對文物實行增值稅“0”稅率,減收因素影響不大。據中拍協的統計,近五年中2011年文物藝術品拍賣交易額最高,為550億元人民幣,當年拍品中入境拍品的交易額占20%,按17%納稅為11億元。此后的幾年納稅更低。實現稅收不多,但帶來的影響是明顯的,2011年入境拍品占比為20%,2015年入境拍品只占2%,五年間下降如此之快,不能不說是在高稅率下的一種市場反應。從另一角度看,如果調整為“0”稅率,入境文物增加,會帶動運輸、保險、倉儲、修復等相關產業的發展,輻射作用會大于減收因素,也是對稅源的涵養。
第三,對文物實行增值稅“0”稅率,是對拍賣企業的扶持。目前,成批量的海外文物進境,除少數購買者自己收藏,多為國內拍賣企業在海外尋找文物,然后接受持有人委托回到國內拍賣的。增值稅只能由拍賣企業(入境方)繳納。盡管增值稅為抵扣稅,但由于文物在拍賣市場上價格形成不同于一般商品,完全由買方對拍品的價值預期決定,等于增加了拍賣方的風險。因此,調整進口環節增值稅對于拍賣市場的持續穩定規范發展將起到重要作用。(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理事長勵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