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村落大多始建于明清時期,有的還可以追溯到南宋時期。這些因濃郁的歷史風貌、優美的自然生態環境、科學合理布局的人文景觀、民族特色精彩紛呈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構成的歷史文化村落,成為中國鄉村社會中一個特殊的群體。但是,這些歷史文化村落在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正面臨著毀滅性災難。保護古村落,勢在必行。
古村落是我國寶貴的文化遺產,蘊含著深厚的歷史文化信息,被譽為經典的民間文化生態“博物館”、鄉村歷史文化“活化石”。
在農耕時期,中國有40萬座村落,每一座都是一部裝載厚重歷史的典籍。可是沒等到我們去仔細品讀它、研究它、傳承它,這些經歷了千年風雨的古村落,這些百姓生存狀態、生存想象的基本范式,就在城鎮化、商業化突飛猛進的過程中漸趨湮滅。對此,專家曾呼吁,保護、傳承和發展好古村落,對保護歷史文化資源、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時光悠悠,大批古村落瀕臨消亡。探尋其原因:一方面是大量撤莊并村,二是城鎮化加速。許多古老村落慢慢變得空巢化,以后很有可能就成了無人村,其中所蘊涵的大量鄉土文化信息、形態也將隨之消失,由此造成的損失無法彌補。
難能可貴的是,浙江省不久前在省政府官網上掛出了關于公開征求《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草案)》意見的公告。這是繼1999年出臺《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后,浙江首次結合本省實際,對“條例”進行的一次全面修訂,修訂章節涵蓋了全省古村落保護規劃、合理利用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作為古村落擁有量和市場經濟發達程度均排在全國前列的浙江省,古村落的保護面臨巨大壓力。尤其是隨著烏鎮、西塘、諸葛村等歷史古村鎮近年來成為國內知名旅游景區后,一些有識之士和學者專家開始擔憂,這些歷史文化遺跡會被變相利用和遭到破壞。
當前古村落保護面臨諸多問題,每個古村落歷史、環境、居民民族等各不相同,保存現狀、所處位置不同,所以存在著巨大的多樣性,故而對古村落的保護難以出臺一個統一標準或規程,必須針對每一個古村落的情況來具體分析,再對癥下藥。
古村落是祖先留下來的寶貴遺產,其首要價值是一種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這既表明古村落保護是每一位社會成員的共同責任,也道出古村落保護的要義所在。雖說大多數古村落不是名人故居,如果不能開發利用,那么保護就會成為無源之水。但“先保護、后開發”的原則,不是單純將原有的古村落圍起來打造成景區,而是在保護原有資源的前提下,活化民俗,深入挖掘其旅游功能,將地方歷史文化內涵發揮到最大。
著名學者馮驥才早在2003年就親自設計保護方案、搶救的山西榆次后溝古村便是我國古村落保護的樣板。在這個可以追溯到唐代的后溝古村,觀音堂、關帝廟、古戲臺、張氏祠堂等古建廟宇依舊完好,三進、四合院落和酒坊、醋坊、豆腐坊、香油坊、米面坊等生產作坊,再現了村民們自給自足辛勤勞作的情景。
中國傳統文明之根在于鄉土,中國未來之變的關鍵在于鄉土,唯有把根留住,才能讀懂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