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復興鄉土文化是重要方面。鄉村振興若沒有文化做支撐,那就很難振興,物質再發達、再豐富,也只是一個軀殼,沒有內涵,缺乏靈魂。那么,在振興鄉村的大背景下,建設鄉村文化,應該從這幾個方面入手。
把鄉村教育復興起來,否則未來人才就是個問題。留守兒童也好,流動兒童也好,流浪兒童也好,他們急需的就是現代教育支撐,沒有良好的教育就沒有良好的素質,沒有良好的素質就不能從事現代化的工作,沒有現代化的工作就沒有現代化的收入,由此就會進入惡性循環。
文化的血脈要很好地傳承,有幾個方面的涉及。一個是我們鄉村中世世代代累積的世家大族名門望族的家訓、家風、家教,那是鄉村中文化的精華。包括中紀委門戶網站等很多網站前幾年都在宣傳世家大族好的家訓、家風、家教,農村中許多名人賢達大多是從這些家族中走出來的,這些傳統文化的血脈要好好地繼承。
新鄉賢的培訓是我們目前面臨的一個重要工作,因為鄉村的治理和城市不一樣。國家的權力要想達到每個家庭每個人,不是那么容易實施的。為什么過去皇權不下縣,由地方治理,就是在這個銜接上找一個緩沖。我們傳統社會上的自治就是培育一批鄉賢,國家與家庭之間有一個緩沖帶,由鄉賢來做好銜接,讓國家意志能達到家家戶戶,所以鄉賢這個中間環節是非常重要的。
今天我們不光是文化的問題,社會治理也需要這個環節,這是歷代治理成功的實踐,絕大多數農村需要在這方面做好,培養一些有智慧的人共同參與村里的管理與經營。
集器物就是借助我們的中國農村博物館說事,我們文化的傳承不外乎三個方面,一個就是實物傳承,一個是文字傳承,一個就是人的傳承,這三條路徑。文字傳承就是史書傳承,實物傳承就是博物館、展覽館和紀念館等。其功能就是為歷史記錄今天,為后代留下當代。
志書太重要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完整的歷史應包括四大方面:國有史、方有志、族有譜、家有書。史書和方志都是宏觀的,族譜和家書是微觀的,反應的東西是最真實、最具體、最細節的,這些東西最能反映歷史。我們應該彌補這個不足,應該把村志當成一個重要的文化工程來做好。方志在歷史文化記錄中太重要了,村、鄉、縣、市、省都應該有志。
傳承各種技藝,包括一些手工藝、民間的文學藝術、雜技藝術等,應該由專門的人員學習、沿襲和傳承。我在芬蘭考察時了解到,國家規定小學生在畢業的時候都必須掌握一門本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吹笛子也好,拉二胡也好,或者打毛線衣或者做一頓飯,民族的食物文化也是非物質文化,要把這些掌握了,就是對技藝的傳承。
深化改革,也是文化的一個重要內容。什么叫文化,什么叫文明,什么叫制度。我認為文化的含義是四個字,人化化人。人化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世界,形成一種樣式一種標準;化人是讓人按照這個樣式這個標準適應,比如城市,大家帶著不同的文化,在一起共同生活,大家必須遵守共同的標準,必須形成統一的樣式,這就是化人。兩者統一就是文化。文明則是全人類文化中提煉出來的所有人都應該共同遵守的規則。制度是文化的一種,文化是寫在人們頭腦中的規則,而制度是掛在墻上的規則。
文化建設在制度問題上很多不適用的東西,比如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農業生產支持保護制度、城鄉融合制度、鄉村治理制度、鄉土文化的發展制度等等,需要不斷深化改革,適應我們的經濟社會發展。文化的內涵非常廣泛,只要載有人類活動信息的事都是文化,一塊石頭放在那里沒人動就沒有文化,把它挪一個地方,這里面就含有了文化信息,為什么搬它,用什么東西搬它,什么時候搬的,搬后會發生什么變化等等,這就載有了文化信息,這就是文化含有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