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類集體與個體而言,“文化記憶”具有文化建構、文化選擇、文化創造、文化積累、文化傳承、文化認同、文化凝聚、文化啟迪、文化宣示、文化權力等多種作用。可以說,離開“文化記憶”,人類將失去走向未來的根本條件。
在“文化記憶”的形成過程中,“石刻”是一種極其重要的載體與符號系統。原因大體如下:
第一,在人類的文化創造歷史中,與石頭的關系最為遙遠而深刻。早在300多萬年前,石器已經產生,人類通過對自然界石質原料的選擇和加工,形成了最早的開發自然以求生存的工具系統,此后的“石器時代”竟然延續到不足一萬年前的青銅時代。可以說,地球上迄今沒有任何一種材料像石頭那樣伴隨人類走過數百萬年的成長和演化歷程,地球上也沒有任何一種動物像人類那樣對石頭的質地、性能、作用、加工方法及其“不朽”的特性等有那么深刻的了解,這從“舊石器”到“細石器”再到“新石器”的加工技術緩慢演進和總體進步律上可以獲得證據。
第二,“石刻”幫助人們建立了最古老的“文化記憶”。人類主動地去創造精神性的“文化記憶”是人類意識覺醒的重要標志,而考古學家目前發現的人類最古老的“文化記憶”符號就是5萬年前左右誕生的“巖畫”。巖畫,就是古人以石器作為工具在洞穴內、崖棚或巖壁上刻畫、描繪以“記錄”他們的祭祀行為或者生產方式、生活內容。有學者認為,巖畫是人類文字發明之前的獨特的“文獻”材料,為此,研究數萬年前的巖畫成為我們今天了解舊石器時代人類物質與精神生活狀態的重要學術領域,即史前人類運用石質工具在石壁上創作的“巖畫”類石刻,實際上成為人類遠古時代“文化記憶”的寶貴見證。
第三,文字發明之后,人類進步到從“圖畫記憶”到“文字記憶”的時代。在這樣的時代,人類又以若干萬年以來形成的對石頭性能的深刻理解,把文字鐫刻到石頭上以求“綿綿日月,與金石存”,創造出碑刻、摩崖等新的“文化記憶”形態,只不過在國家文明產生的早期,這種碑刻類的“文化記憶”都為統治者所擁有。如我國發現的大約為春秋時代前后的《石鼓文》,被認為是頌揚秦國統治者功德的遺物;秦始皇東巡時留下的《嶧山刻石》等九處刻石也都屬于為帝王的“紀功”之作。
第四,隨著文字的普及和社會的進步,石刻作為“文化記憶”的功能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和模仿。如我國從東漢時代開始,石刻的功能逐漸從帝王碑碣、摩崖等擴充到社會諸多成員使用的石闕、紀事、石經、墓志、地莂等方面,魏晉以后,又向神道、塔銘、經幢、造像、水文、界至、宗祠、養生、詩文、楹聯、藥典、題名、記人、書藝、地圖、法帖等領域拓展,體例多樣,垂示無窮,傳承有序,終成巨流。
第五,隨著石刻作品的持續增加和“文化記憶”功能價值的不斷呈現,于是,載錄、保存、研究、利用各類石刻遺產的專門知識群體和學術活動自然涌現,此即北宋時代成熟的“金石學”及其學者群,相關著作如歐陽修《集古錄》、趙明誠《金石錄》、洪適《隸釋》等傳世久遠。北宋之后,其學雖有盛衰之變,但是延綿不絕,至清代名家輩出,如王昶積五十年精力成一百六十卷《金石萃編》,收碑刻一千五百余通;至民國,著名學者羅爾綱先生于1934年整理清代學者繆荃孫“藝風堂”金石拓片竟達一萬多種,內容堪稱宏富;及至當代,每年考古出土墓志等石刻類文物更是琳瑯滿目,難以計數。
第六,石刻作為具有“文化記憶”特性的傳統文化創造方式,迄今仍在發揮作用。至于歷代碑刻,或見于金石書目載錄而供研讀,或存于地表而成珍貴文物以供觀賞,或出土于地下而供考古文博機構收藏。無論是歷史性創造,還是現代人創作,石刻均是歷史最為久遠也最為深沉的文化“記憶場”,它凝聚著人類、國家與民族的群體記憶、地域記憶、社區記憶、個人記憶等種種“記憶”,使生活在當代或未來的人們能夠通過它保持相應的“文化記憶”和文化歸屬感。從這個意義上說,石刻的“文化記憶”之作用既是最古老的,也是最年輕的,我們對它的內涵與價值認識也必然是伴隨著歷史的進程而逐步深入,永無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