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長夜,究竟是什么成全了古人的夜生活呢?蘇軾在《海棠》一詩中寫道:“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燒高燭照紅妝。”《楚辭》中引:“室中之觀多珍怪,蘭高明燭華容備。”李商隱《夜雨寄北》有云:“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還有那最為今人所熟知的一句:“春蠶到老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
作為古人照明用的主要燈具之一,燈架絕對是是古人夜生活之中不可或缺之物。古人照明一般靠油燈和蠟燭。不管是燈還是燭,它們都需要架座來支撐,也就由此形成了形色不一,高矮不同的燈臺。
一般來說,用于承油燈、插蠟燭的燈臺,高度不過尺余,可以放在桌案上使用,也可以讓人手持移動行走的燈臺,稱為“(矮)燈座”,如放在佛前供案上承放海燈,則叫“海燈座”。用于插置蠟燭的燈臺,其實就是個設有尖針的承盤,樣式較為簡單,也十分常見。
戰國中期豆形銅燈
相比而言,貼地而放的燈臺則樣式繁多,架構也比較復雜,高度可達三四尺,被稱為“燈臺”“(高)燈架”。一般而言,燈架的結構從上到下可分為承盤、立柱(燈柱)和底座三部分。不同部件的造型樣式極其豐富:承盤有方有圓、有多有少,依承盤的數量,燈柱有樹杈形、S形,以及其他仿生形。
比如樹杈形的燈臺,早在戰國時期便已出現,造型像一棵樹,向四周伸出枝條,承托多個承盤,可以同時燃燒多支蠟燭,點滿蠟燭后,猶如銀花火樹,光芒燦爛。
西漢·九連枝扶桑樹形銅燈
文獻記載,在春秋時期魯班營造宮殿時,曾用木條做支架,四周圍帛,燃燈其中,雖然構造極為簡單,但可以說是原始燈架的雛形。
明永樂年間定都北京,征調蘇杭工匠入京為宮廷制造燈具。
張居正《帝鑒圖說》·燈架
至清,燈架款式之多超過以往歷代,有圓形、方形、六方、八方、花籃、雙魚、套環、葫蘆等,千姿百態,各具特色。
清朝嘉慶四年,杭州民間藝人用紅木雕刻燈架,分上下兩層,四周糊絹,制成精美的燈架。
在沒有電的幾千年的歷史里,燈架和昏黃的油燈,伴隨著人們度過了無數個日日夜夜...
明清照明燈架大致可分為三類:固定式、升降式和懸掛式。從左至右依次為:固定式、升降式、懸掛式。
高型燈架中的固定圓桿多為明式風格,可升降的燈架屬于清式風格。
固定式燈架,常見用“十”字形或三角形的木墩做成底盤,上面立燈桿,四面用站牙將燈桿底夾,使其直立不傾仄。論其結構,與座屏風或衣架相同,只是使兩塊墩子縱橫相交,并在一處而已。
升降式燈架南方俗稱“滿堂紅”,因民間喜慶吉日都用其設置廳堂上照明而得名。
其底座采用座屏式,較窄較高,上橫框有孔,有立桿穿于其間。燈桿頂部起線,圓盤上有出頭裝置備放蠟燭,下端用四個托角牙支撐。為防止燈火被風吹滅,燈盤外都要套上燈罩。
燈桿下端有“丁”字形橫木,兩端出榫并置于底座立柱內側的直槽中,燈桿可以順直槽上下滑動,不致滑出槽口。
燈桿從木框橫梁的圓孔穿出,孔旁設木楔。當燈桿提到所需的高度時,可下按木楔擠塞燈桿使其固定。
還有形體結構更為精巧者,如將燈柱插于可升降的“冉”字形座架中間,通過機械作用來調節燈臺的高度,使光照適合不同需要,既美觀又實用。
實況可參照《綠窗女史》“春睡”一回插圖及《東西晉演義》“小吏私通賈南風”插圖,但二圖中燭臺腿足部均用材細且彎度急,似為金屬制品——非鐵似銅,而不是木制。
迄今暫未能找到相關木制燈臺的明代描繪。
《綠窗女史》·【春睡】·三足燈架
關于固定式和升降式,我們也可以從燈臺的底座來判斷。
一般而言,采屏座形底座的燈臺,多是可以升降的,可以調節承盤的高度。而固定的燈臺,其底座造型比較簡單,如十字形、曲足形、支架形和平底形等,它們有的桿頭下彎,懸掛燈具;有的桿頭造成平臺,上承羊角燈罩。
《魯班經匠家鏡》即有《燭臺式》一條,記其造法與樣式曰:
“高四尺,柱子方圓一寸三分大。上盤仔(即燭盤,有方有圓,多作圓形)八寸大,三分倒掛花牙。每一只下腳交進(即安裝之意)三片,每片高一尺五寸二分,雕轉鼻帶葉(即槳腿上的花紋)。交腳之時,可拿板片畫成,方圓八寸四分,定三片長短,照墨方準。”
從中可看出,它記載的燈臺應是立柱式,上有圓燭盤和掛牙,下裝有槳腿的高燭臺,應該是固定式的。
至于懸掛式燈架,則多為挑桿式,由挑桿和底座組成,底座正中安插立柱,有站牙抵夾,燈桿插入木柱圓孔中,上端常有做成龍鳳形狀的銅質拐角套在木桿上,下端釘有吊環以承燈籠,燈籠自然下垂,隨風飄動。
清乾隆紫檀雕鳳首燈架一對
在材質上,燈架有銀、銅、鐵、錫、木等多種,燭臺上面或鍛造,或雕鏤,或彩繪,或以倒模工藝鑄造出各種紋飾,是一種集實用性、工藝性、觀賞性、裝飾性為一體的生活用具。
傳世的矮燈座,以金屬或瓷制的居多,且存世量很大,收藏價值有限。相比而言,用珍貴硬木制成的高燈架,則因其存世量少,更因其原本多成對制作,卻很難成對流傳下來,而顯得彌足珍貴,受到許多古典家具藏家的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