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要順應村莊發展規律和演變趨勢,根據不同村莊的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鎮、特色保護、搬遷撤并的思路,分類推進鄉村振興,不搞一刀切。《規劃》將鄉村分為四類,分別是集聚提升類村莊、城郊融合類村莊、特色保護類村莊、搬遷撤并類村莊。
一、聚焦提升類村莊
集聚提升類村莊是指現有規模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將存續的一般村莊,占鄉村類型的大多數,是鄉村振興的重點。對這類村莊,要科學確定村莊發展方向,在原有規模基礎上有序推進改造提升,激活產業、優化環境、提振人氣、增添活力,保護保留鄉村風貌,建設宜居宜業的美麗村莊。鼓勵發揮自身比較優勢,強化主導產業支撐,支持農業、工貿、休閑服務等專業化村莊發展。從產業、生態、人居環境等多方面實現村莊的振興發展。
二、城郊融合類村莊
城郊融合類村莊是城市近郊區以及縣城城關鎮所在地的村莊,具備成為城市后花園的優勢,也有向城市轉型的條件。綜合考慮工業化、城鎮化和村莊自身發展需要,加快城鄉產業融合發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在形態上保留鄉村風貌,在治理上體現城市水平,逐步強化服務城市發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滿足城市消費需求能力,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實踐經驗。
三、特色保護類村莊
特色保護類村莊是指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觀旅游名村等自然歷史文化特色資源豐富的村莊,是彰顯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這類村莊要統籌保護、利用與發展的關系,努力保持村莊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延續性。切實保護村莊的傳統選址、格局、風貌以及自然和田園景觀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全面保護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傳統民居等傳統建筑。
四、搬遷撤并類村莊
搬遷撤并類村莊是指對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可通過易地扶貧搬遷、生態宜居搬遷、農村集聚發展搬遷等方式,實施村莊搬遷撤并,統籌解決村民生計、生態保護等問題。
搬遷撤并類村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完全不適宜居住,不適宜發展生產的地區,如果繼續發展生產就會破壞生態,對這些地區,只能通過生態移民,異地搬遷的形式;一類是農村人口大量流失,已經出現空心化的村落。這類村落相對來說土地條件不是特別好,但土地、耕地還是有用,因此這類村莊的生產功能可以保留,土地可以進一步集中,發展現代農業,它們的人口也可以往集聚提升類村莊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