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局:
你局《關于審批重慶金剛碑傳統風貌街區保護規劃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重慶金剛碑傳統風貌街區保護規劃范圍位于北碚區北溫泉鎮行政區域內,東至嘉陵江,西到212國道西側,北臨五指山療養院,南接重慶煤礦工人療養院。同意該規劃總用地面積約42.55公頃。
二、同意該規劃確定的規劃目標。通過對金剛碑傳統風貌街區的保護規劃,恢復金剛碑街區的傳統文化和風貌特色,將其建設成為環境優美、經濟發達、生活便利、文化繁榮的風貌街區,使其成為重慶傳統風貌街區的典型代表之一,成為北碚區旅游服務和文化交流的中心之一。
三、同意將金剛碑傳統風貌街區的保護規劃范圍劃分為核心保護區、建設控制區和風貌協調區三級。
(一)核心保護區
核心保護區包括整個金剛碑老街的建筑范圍內的所有區域,沿山溪的兩側,東至嘉陵江邊。具體包括三片:一是沿山溪北側居住片區,二是沿山溪南側片區和西側片區。核心保護區面積為3.83公頃。
控制要求:保護核心區真實的歷史文化遺存,維護街區傳統格局和風貌,維護街區內的良好生態環境,禁止大拆大建,嚴格按照小規模逐步整治的方式進行保護和建設;嚴格保護街巷空間,維護街區的自然生態環境,不改變原有的地形地貌,保留街區內的堡坎、陡坡和河灘濕地等地貌特征。嚴格保護好街區內的水體和古樹名木(包括68棵黃葛樹)。核心保護區的建筑以維修和改善為主,對確需拆建新建的建筑必須符合保護規劃的原則和審批程序,新建建筑和拆建建筑,其建筑形式、色彩和風格應與傳統建筑相統一,建筑層數控制在2層以內(檐口高度不得高于7米),局部可采用3層(檐口高度不得高于10米),應采用坡屋頂、小青瓦、大挑檐等傳統建筑特征形式。對于傳統風貌有嚴重影響的現狀建筑,應逐步加以整治改造。
(二)建設控制區
建設規劃區在核心區外圍,屬于核心區風貌有影響的區域。東臨嘉陵江,南至212國道的沿山溪兩側的用地范圍,建設控制區面積為10.32公頃。
控制要求:維護建設控制區內良好的自然景觀環境,對建設控制區內的山溪水體和自然風貌進行嚴格保護;不宜建設深開挖高切坡的工程項目,并保護好建設控制區內的黃葛樹;建設控制區內新建建筑的布局和形式必須與金剛碑老街的建筑風格相協調,臨近核心區的建筑層數控制在3層,檐口高度控制在10米,臨212國道一側建筑層數控制在6層,檐口高度控制在24米;對于傳統風貌有嚴重影響的現狀建筑,宜逐步加以整治改造。
(三)風貌協調區
風貌協調區在建設控制區外圍100—150米的范圍內的區域,風貌協調區面積為28.4公頃。主要包括212國道的西側和北部五指山療養院,南部重慶煤礦工人療養院的部分區域。
控制要求:維護風貌協調區內自然風貌和景觀視廊,保護規劃區內的生態環境,增加區域內的植被;實行退耕還林;減少水土流失,嚴禁在此區域內采石和開墾土地。保護好區域內的黃葛古樹、沿嘉陵江的灘涂濕地和水體,綠線范圍內嚴禁進行建設活動。
四、要在該規劃的指導下,重點保護街區的總體風貌、建筑特色、街巷尺度和自然環境。按照近期建設規劃確定的內容,建設好主要的配套基礎設施;要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街區保護的管理措施和政策,對街區的建設起到切實可行的指導和控制作用,推動該規劃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