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商委(經貿委),各商業服務業企業,各有關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若干規定》,根據2004年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擴大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流通領域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充分認識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重要意義
語言文字作為人們交際的主要工具和信息的重要載體,在社會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是必不可缺少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必然要求全社會的用語用字規范化、標準化。規范化、標準化的語言文字有利于保障信息傳遞的準確及時和業務的正常運轉,有利于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和服務質量,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利于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特別是流通領域作為“窗口”行業,面對著全社會的消費群體,做好語言文字工作能起到示范作用,對樹立首都良好形象,實現“新北京、新奧運”的目標具有深遠影響。
二、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組織領導
近年來,本市流通領域在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和首都國際化大都市的需要,要進一步加強對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組織領導。
?。ㄒ唬└鶕姓Z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語辦[2004]8號)要求,市商務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長為組長的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辦公室、法制與公平貿易處和流通秩序管理處有關人員組成,以推動本市流通領域語言文字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各單位、各企業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工作,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機構和人員,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要把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同企業文化建設、業務管理、服務規范、員工考核評比等項工作結合起來,制定切實有效的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措施,狠抓落實。
(三)各單位、各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員工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提高使用規范用語用字的自覺性,以提升企業服務質量和水平,促進社會語言文字規范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三、大力推廣普通話,把普通話作為流通領域工作用語
流通領域機關工作人員和從業人員應大力推廣普通話,堅持以普通話為基本工作用語。
?。ㄒ唬┦?、區流通主管部門和各單位、各企業管理部門的工作用語、會議用語、公開講話用語、接待用語,以及公務活動用語等均應當使用普通話。除確需使用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外國語言的場合外。
?。ǘ┲苯用嫦蚬姺盏氖圬泦T、服務員和廣播員等人員應當以普通話為基本服務用語。鼓勵和提倡服務人員參加北京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定期面向社會開展的普通話測試,以達到國家語言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規定的等級水平。
(三)各單位、各企業應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普通話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員工使用普通話的意識和水平。服務人員在講好普通話的同時要堅持使用行業規范用語,做到語言規范、文明、得體。
四、強化規范用字工作,把規范用字作為公務和服務文字
流通領域各級管理部門和各單位、各企業要提高用字規范意識,在所有公務用字和服務用字中要使用規范漢字。
?。ㄒ唬C關和企業內部公文、印章、名片、內部刊物、報表、辦公場所標牌、宣傳材料等要以規范漢字為基本用字。
(二)各單位、各企業的名稱牌、標志牌、指示牌、電子屏幕(觸摸屏)、印刷體標語、公告欄等用字要使用規范漢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淘汰字,不得自造簡化字、用符號代替漢字,不得使用字形不規范的計算機中文軟件,杜絕錯別字。
(三)公共設施標志牌需要標注外文的,外文要準確無誤;需加注漢語拼音的,應書寫在規范漢字的下方,拼音要符合《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的規定。廣告用字應符合國家關于廣告用字規范的規定。
?。ㄋ模┢髽I經營活動用字,如各種票據、合同、商品價簽、臨時促銷信息、手寫標識、菜單、價目表等用字要在規范漢字的基礎上做到字跡清晰,易于辨認,不得以符號或計量單位代替漢字。對于公共場所的名人題詞和老字號企業招牌的手書字,提倡使用規范漢字。
?。ㄎ澹└髌髽I要在強化規范用字的基礎上,進一步貫徹落實原市商委《關于在全市商業服務業推行公共信息標識用圖形符號(國家標準)的通知》(京商發(行)[2000]18號)要求,在服務環境、服務設施、服務項目、安全服務等方面的有關位置使用國家規定的公共信息標志圖形符號。圖形符號的設置要醒目,與商場的整體環境協調、美觀。要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范手冊》,加大用字規范的培訓力度,制定和完善用字規范制度,明確提出規范用字要求。
五、加大語言文字監督檢查力度,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