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四部委聯合下發《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十九大精神,就特色小鎮申報、建設等方面作出相關方面規范要求。
這是對此前特色小鎮房地產化等擔憂的回應。截至目前,住建部等有關部門已經公布兩批共計403個國家級特色小鎮項目、96個全國運動休閑特色小鎮,而“十三五”期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共規劃了1370個特色小鎮項目。熱潮之下,一些問題逐漸暴露。正如本次《意見》所言,“概念不清、定位不準、急于求成、盲目發展以及市場化不足”等問題突出。簡而言之就是:小鎮有了,特色尚無。
要改變這一點,顯然不能只靠行政命令。真正需要探究的是,特色小鎮無特色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首先,照搬模式,缺乏歷史、文化、習俗的支撐。
過去十幾年間,在沉悶、無趣、千篇一律的高樓大廈之外,歐式建筑、仿古建筑熱潮興起。特色小鎮也不例外,不少地區打出特色建筑牌,力求吸引眼球。這種模式并非毫無可取之處。但是,特色小鎮的特色如果只體現在建筑風格上,顯然流于形式,其中的癥結在于,小鎮缺乏與建筑特色相符的文化、習俗支撐,也無相關的歷史沉淀。
其實,中國不缺乏自身的文化與特色。以烏鎮、周莊為代表的水鄉文化,以大理、麗江為代表的“文藝”之風,以西藏為代表的朝圣文化等。然而,旅游的“短線獵奇”與小鎮的“慢生活”、長發展模式仍有沖突之處;而且,這些特色很容易被一些小商鋪和過度商業化的運營所影響,導致麗江等地成為小商販聚集、民宿家家開的過度商業化之地,失去原有特色。
因此,打破癥結的關鍵在于把當地本身特有的民情、風俗和歷史積淀挖掘出來,打造成可持續運營的產品或模式。這需要現代化的管理人才和營銷人才,引入市場化的管理模式和商業運營模式,打造真正的小鎮品牌。更重要的是,這需要保持文化定力和文化自信,而不是追隨熱潮、隨意模仿或換代的盲目跟風。
其次,空有地產,缺乏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支撐。
另一個老生常談是小鎮缺乏產業化,泛房地產化嚴重。如何在特色小鎮建設過程中避免產業新城式的產業空置和鬼城、空城困局,有效實現產業聚合和城市同步發展,也在不斷考驗著監管者、開發商和運營商的智慧和能力。
這里的一個誤區是:先建小鎮,再引產業。從無到有,并非不可能,但是耗時耗力,而且成功率不高。如《意見》所言,培育特色產業,要求各地在推進過程中立足自身條件、資源稟賦、產業積淀和地域特征,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產業生態,以特色產業為核心,兼顧特色文化、特色功能和特色建筑,防止內容重復、形態雷同、特色不鮮明和同質化競爭。
再次,空有藍圖,缺乏可持續性的商業模式支撐。
隨著地產業轉型成為大勢所趨,特色小鎮建設在政策的鼓勵下吸引著大量地產資本。碧桂園、華僑城、藍城等多家房企紛紛搶灘布局。
就項目本身而言,地產商的介入難以避免。而地產開發商并非公益組織,講求回報;加上產業鏈布局需要多方配合,這導致特色小鎮建設成為多群體利益博弈場。很多看似美好的計劃,難以落地。
這一問題,既不能強行通過約束地產商行為來解決,也不能縱容、放任“泛地產化”。其核心在于讓特色小鎮建設本身成為一種可持續的商業模式,而不能僅僅依賴土地交易、房屋買賣實現盈利。
這其中,有幾個關鍵環節需要打通。
一是金融支持。特色小鎮項目力求長效,不可回避的問題就是回報周期長。這與目前租賃地產行業的癥結相似。因此,應該不斷完善相關的金融產品匹配。
二是尊重市場需求。特色小鎮屬于地方發展規劃的一部分,但是本身又與多方利益緊密相連。如果僅靠“規劃”,難免會有偏差。究竟是否要借政策東風,還得看市場接受度和容納度,否則空城問題難以解決,耗財耗力,只能造成資源浪費,甚至付出巨大的機會成本,失去其他良機。
三是認清趨勢,尋求共同利益。對于地產商而言,轉型已是大勢所趨。越來越多的龍頭地產已不滿足于建房子,而力圖打造教育地產、醫療地產、養老地產、產業地產等多元化發展路徑。試水特色小鎮建設,也是挖掘其潛力的重要方向和綜合性考驗。因此,在與地產商合作時,各方可以此為基礎,建立共同利益連結點,而不是花樣翻新地爭奪住宅用地配比。
總之,中國是不缺小鎮的,缺的或許是有風情的小鎮文化、有產業的小鎮經濟、有利可圖的小鎮模式以及最重要的,不盲從、不跟風的小鎮自信。少一些盲目試點和跟風,多根據原有優勢進行環境、基礎設施的優化,當是特色小鎮以特色見長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