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特色小鎮建設用地的基本思路是存量土地挖潛提高效率,增量用地在土地使用計劃中保證或者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解決,結合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革讓集體建設用地通過入股、流轉參與特色小鎮建設。特色小鎮在產業發展和市政道路、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等一大批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都需要大量的用地指標。假如按照浙江特色小鎮規劃面積3平方公里,建設面積1平方公里計算,“十三五”期間,1000個國家級特色小鎮就需要新增建設用地1000平方公里。因此,特色小鎮發展的土地要素保障問題亟待破解。
解決特色小鎮建設用地問題政策建議
1、堅持發展實業,防止打著特色小鎮名義,違法違規搞圈地開發。在考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時不含商品住宅和商業綜合體項目投資。對養老地產、旅游地產等房地產開發項目從嚴審批。
2、堅持產城融合原則,以城鎮為基礎,承載產業發展;以產業為保障,建設基礎設施,完善公共服務,吸引更多農業轉移人口。依托建制鎮建成區拓展,避免離開建制鎮新開辟特色小鎮規劃和建設區,從而避免占用更多耕地。
3、堅持集約節約用地原則,著力提高現有土地使用效率。127個鎮(5個數據缺失)人均建設用地面積243.75平方米,指標偏高。一些開發區、工業園區土地使用效率低,特色小鎮用地應與提高既有園區土地使用效率相結合。
4、堅持城鄉一體,村鎮聯動嚴則。鼓勵集體建設用地以入股或租賃等形式參與特色小鎮項目,分享特色小鎮發展收益,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鼓勵地方開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等改革。
5、堅持激勵和約束并舉的原則,建立用地長效機制。借鑒浙江創建制的做法,對完成規劃目標的小鎮進行獎勵,對未完成規劃目標的小鎮進行懲罰,有利于實現用地目標,提高用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