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正式出臺。通知要求對全國特色小鎮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嚴定標準、嚴控數量、統一管理、動態調整原則,明確本省份特色小鎮清單,并擇優予以傾斜支持。未納入清單的,不得自行開工建設。(據10月11日人民日報客戶端)
自2016年7月,國家發布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之后,近年來,形形色色的“特色小鎮”建設如火如荼,熱火朝天。剛剛過去的超長“十一”黃金周,各地一些小而美、特而精的特色小鎮也成為人們旅游度假的新寵。傳統又現代、新鮮又閑適的游玩方式,給予了游客們全新的體驗。然而,在這席卷全國的熱潮中,也出現了很多匪夷所思、令人哭笑不得的亂象。
有些地方本來沒有什么特色,風景平平,產業稀松,基礎薄弱,卻強行創造“特色“,大搞新城、古鎮建設,畫虎不成反類犬;有些地方將特色小鎮想得過于簡單粗糙,將特色小鎮發展等同于景區開發或是產業園區建設,在策劃時重量不重質,盲目模仿跟風,形成“千鎮一面”,十分尷尬;有些特色小鎮點子不錯,特色明顯,包裝讓人眼前一亮,開局也十分喜人,但是缺乏后續發展能力,轟轟烈烈地申報之后,產業無法做大,人口無法聚集,最后黯淡收場;甚至還有些特色小鎮,直接被當成了房地產開發的噱頭,明明只是樓盤,卻掛上“XX小鎮”的名號,是典型的“扯虎皮拉大旗”。
這些有心無意的認識誤區,一哄而上的發展亂象,表面上是促成了特色小鎮欣欣向榮的繁盛景象,實際上卻是混淆了標準,降低了品質,違背了初衷。如果不及時扭轉糾偏,一定會得不償失,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不但難以形成聚合效應,反而會損害鄉土原有的文化活力和生態美感。所以,及時提出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加強對特色小鎮清單的指導監督和動態管理,有利于激濁揚清,優勝劣汰,讓特色小鎮發展始終走在正軌上,真正形成有風情、有魅力、有人氣的“特色”,并能經得起時間和民意的檢驗,而不是在喧囂之中淪為賺錢工具或面子工程。
真正沉下心去理解特色小鎮的內涵特質,并觀察參考現有的成功樣本之后,不難發現,特色其實是無法刻意“打造”的,它蘊藏在一地自身的人文底蘊、自然資源、風土人情、產業優勢等無法復制的“個性”之中,需要在那里長期生產生活的人們,用心去發現,努力去發揚,科學去發展。這個過程就像雕琢一塊美玉,建造一座花園,不能用力過猛致其受損,也不可三心二意任其黯淡,需要深謀遠慮,規劃先行,更要精耕細作,堅持不懈。只有因地制宜,善作善為,才能挖掘出每個小鎮自身的亮點,讓其最美好、最鮮活、最富有生命力的一面,閃耀出奪目的光芒。
網絡上不是有一句流傳甚廣的金句嗎?不急躁,不盲從,在最好的年華,做最好的自己。做人如此,發展特色小鎮其實也是如此。強扭的瓜不甜,塑料的花不香,唯有筑強產業鏈條,融合人文精神,切合生活實際,才能找到屬于自己獨一無二的“特色”。同時,一定要建立淘汰機制,實現動態調整,讓發展良好、底蘊豐富、風格突出的小鎮,擁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而那些虛頭巴腦蹭熱度,定位不清,照搬照抄的,該整改的要整改,該除名的要除名。不馳于空想、不騖于虛聲,才能讓美麗宜居、生機蓬勃的小鎮,在希望的土地上盡情綻放,連綴成山青水綠人歡笑的田園詩卷。